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09 发言日期: 1151008 发言时间: 171659 公司代号: 3703 公司名称: 欣陆 主旨 : 代子公司大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开发行公司 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2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公告添加 资金贷与信息 符合条款: 第23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08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08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硕河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 子公司大陆建设(股)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十之公司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6,702,682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1,733,595 (5)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594,566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否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2,328,161 (8)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 营运周转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5,143,68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3,494,674 5.计息方式: 2.525% 6.还款之: (1)条件: 到期还款 (2)日期: 119年12月31日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6,819,524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24.88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