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09 发言日期: 1151008 发言时间: 161506 公司代号: 7705 公司名称: 三商餐饮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所出具之承诺事项 暨其后续运行情形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08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08 2.公司名称:三商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9月3日台证上一字第1131804006号 函办理。
6.因应措施: 本公司申请股票初次上市时所出具之承诺事项暨后续运行情形如下: 承诺事项: (1)台中物流中心因自行增建楼层而未取得建物使用执照,承诺于股票上市挂牌前取具 建物使用执照,或将台中物流中心搬迁至合规之物流仓储场地营运。 (2)承诺未来取得三商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内所有公司之有价证券前,均应提报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并不再参与三商美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现金增 资。 (3)于上市后三年,关系人交易事项由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并将关系人交易纳入 内部稽核项目项目。 运行情形: (1)本公司已取得台中物流中心之建物使用执照,业已完成改善。 (2)本公司均按承诺事项持续办理。 (3)本公司均按承诺事项持续办理。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