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正文
空軍以「鳳翔專案」向美國採購的66架F-16C/D Block70戰機,首批2架單座型在10月2日上午8時30分從關島起飛,歷經約3.5小時的海上長途飛行後,於同日中午降落台東志航基地,正式交付給我國空軍。 由於這是空軍繼1997年F-16A/B與法製幻象2000抵台後,時隔29年再度接收全新的主力戰機,加上交機時程的延宕,引發國人高度關切。
新戰機的適型油箱能大幅增加作戰半徑 這批F-16C/D Block70戰機與空軍現役、經「鳳展專案」性能提升後的F-16AM/BM戰機,外型上最明顯的差異,是前者於機背兩側加裝了貼合機身的「適型油箱」(CFT),一共可額外增加450 加侖燃油,不僅能大幅提升航程與滯空時間,也無需用機翼下方的掛架來攜帶副油箱,可騰出更多位置掛載空對空飛彈及各式對地、反艦武器。 此外,新戰機也換裝F110-GE-129 發動機,最大後燃推力達 29,500 磅,比F-16AM/BM的 23,770磅多出近6000磅。
國軍現役單座型F-16AM戰機的機內燃油約1040加崙,在「無外掛副油箱」的情況下,執行典型對地/制空混合任務(如高-低-高模式)時,作戰半徑約550 公里。 加裝適型油箱後的單座型F-16C Block70戰機,光靠機內燃油與機身左右兩側的適型油箱,可攜帶約1490加崙的燃油,因此在「無外掛副油箱」且執行典型對地/制空混合任務下,作戰半徑將提升至約700至800公里;推力更大的發動機,也意味著更大的起飛重量,使F-16C/D Block70戰機在相同作戰半徑下,能比F-16AM/BM多掛載近20%的武器酬載量。
在掛載4 枚AIM-120與 2 枚AIM-9 空對空飛彈、不掛戴副油箱執行制空攔截(Scramble / Intercept)或空戰巡邏(CAP)任務時,於預留15%至20%安全戰備燃油的條件下,現役單座型F-16AM戰機實際滯空時間約為45分鐘至1小時:F-16C/D Block70戰機在掛載適型油箱的情況下,實際滯空時間約可增為1至1.5小時。 若加裝適型油箱並在雙翼與機腹掛載 3 具副油箱,單座型F-16C Block70於執行高空防空攔截或遠距遙攻任務時,最大作戰半徑可從F-16AM的700至900公里,進一步延伸為900至1200公里。
戰時可降低戰機因跑道受損無法降落的風險 在首批2架單座F-16C Block70戰機返國後,有若干先進質疑在國軍戰機以空防為主、鮮少執行遠程打擊任務的情況下,加裝適型油箱的必要性,認為適型油箱所產生的阻力,只會使戰機在執行制空任務時的飛行表現受到影響。 但以戰時台灣所受的威脅,即使只執行空防任務,加裝適型油箱仍有其助益。 因為戰時國軍戰機起飛後,跑道很可能因共軍的聯合火力打擊作戰而受損,此時更長的滯空時間,意味著國軍戰機在發射完對空武器後,可以到離台灣較遠、相對安全的空域,並等待較久的時間,等其他機場的跑道搶修完成,或戰備跑道完成開設後再落地。
所以戰時空軍戰機升空執行空防任務時,恐怕還是得攜帶副油箱以增加滯空時間,這不僅會減少對空武器的攜帶量,且由於副油箱所增加的空氣阻力遠高於適型油箱,使戰機在執行對空作戰時,往往得先丟棄副油箱,儘管其中還有不少的燃油。 換言之,在無適型油箱的情況下,戰機為增加滯空時間,必須減少對空武器的掛載量以攜帶副油箱;但往往又會在副油箱的燃油未用盡前,就必須將其拋棄,使能增加的滯空時間大打折扣,形成雙輸的現象。 若有適型油箱,空軍戰機就能在飛行表現受損範圍尚可接受的情況下,攜帶更多對空武器執行任務,又能大幅增加滯空時間,增加戰機成功落地的機率,減少飛行員所冒的風險進而增加飛行員戰時執行任務的安定感。
空軍應利用新戰機強化長距離對地打擊的能力 或許國軍更該思考的是,在引進具適型油箱與更大推力的F-16C/D Block70戰機後,是否該優先將這批作戰半徑更長、具備先進可執行對地面目標掃描與測繪之AN/APG-83 AESA雷達、籌載更重的戰機,投入對中國大陸東南沿海軍事目標的長距離打擊任務,增加國軍跨海打擊的火力與彈性。 目前國軍現役的F-16AM/BM戰機,主要以空防和對海打擊任務為主,較不具備類似美國空軍和以色列空軍的長距離對地打擊能力;主因之一,是國軍的F-16AM/BM戰機,長期缺乏合適的遠距對地攻擊彈藥,在台灣周邊也缺乏合適的訓練空域及場地。
使空軍要執行對中國大陸東南沿海軍事目標的源頭打擊任務時,主要由國造F-CK-1C/D雄鷹戰機掛載自製的萬劍彈來實施,但由於雄鷹戰機的作戰半徑較短、酬載量較小,又沒安裝Link-16數據鏈路系統以致無法和友軍形成戰場共同圖像並進行即時情資交換,使雄鷹戰機執行源頭打擊任務時,在運用彈性與攻擊路線的選擇受到不小的限制,任務機本身承受的風險也逐年增加。 國防部發布首批2架F-16V(blk70)戰機飛返台灣的空拍照,2架F-16V(blk70)戰機與1架F-16V(blk20)戰機和2架勇鷹高教機編隊大雁隊形。
(國防部提供) 國軍F-16系列戰機缺乏合適對地攻擊彈藥的缺點,在美國軍售的AGM-88空射反輻射飛彈陸續交運、AGM-154C空對地遙攻滑翔炸彈(JSOW)將於2027年開始交運、具備一定攻陸能力的AGM-84H SLAM-ER 增程型距外陸攻飛彈也可望於2030年年底前全數交運的情況下;等這66架新戰機全部交運後,缺乏合適彈藥的情形可獲得相當的改善。 當然,若能爭取美國同意供售AGM-158聯合空對面遠攻飛彈(Joint Air-to-Surface Standoff Missile, JASSM)與AGM-158C遠程反艦飛彈則更佳。
至於台灣缺乏合適訓練空域與場地,讓國軍飛行部隊難以實施長距離打擊訓練的問題,或許能透過修改「鳳凰計畫」的內容,將若干架F-16C/D Block70戰機進駐美國亞利桑那州的土桑空軍基地,然後再調派飛行員赴美接受F-16C/D Block70戰機的長距離對地打擊訓練,與防空壓制(Suppression of Enemy Air Defenses, SEAD)之「野鼬」(Wild Weasel)作戰訓練。
空軍提升長距離打擊能力之必要性 國軍之所以該優先運用新戰機執行對中國大陸沿海軍事目標的源頭打擊,主因是近年國軍雖極力爭取在共軍出現明確的犯台徵候時,即對中國大陸東南沿海選定的後勤—例如部隊集結區、戰備物資儲存區、軍用運輸節點、軍用機場及港口—與重要的C5ISR節點實施「先制打擊」;或據傳至少在國軍偵獲共軍彈道飛彈、巡弋飛彈甚至遠程火箭大量升空,且目標區經計算後確認為台灣時,即下令國軍的雄二E巡弋飛彈、劍翔無人機與掛載萬劍彈的F-CK-1C/D雄鷹戰機,立刻對事先指定的對岸軍事目標發動攻擊,無須等首波共軍火力在台灣與澎湖落地,確保國軍在跨海對共軍軍事目標實施首波源頭打擊時,戰力處於完整的狀態。
雖然國軍的想法在軍事上有充分的合理性,但據傳華府為了使後續進行干預時,能減少國內與國際進行說服的變數,還是認為應等共軍首波的飛彈與火箭落在台灣和澎湖、讓中共在美國國內與國際間,成為毫無爭議、率先用軍事手段破壞現狀的行為者;故「強烈」建議國軍應先承受共軍的「第一擊」,然後才能對中國大陸東南沿海的軍事目標發動攻擊。
儘管近年國軍已著手強化各項戰力保存措施,但在各型機動反艦、防空與跨海打擊飛彈系統的數量眾多,台灣卻因地狹人稠,難以找到足夠、符合一定安全性之戰力保存位置的情況下,在共軍「第一擊」之後,國軍能實施跨海打擊的武器系統恐將承受比例不低的戰損;讓情況更不利的是,在首波共軍的打擊後,國軍的C5ISR系統恐怕也會因部分設施受損導致效能下降,使國軍倖存的跨海打擊武器縱使仍能發射,也會因協同性不足,使攻擊效率明顯下降。
因此,若國軍能讓F-16C/D Block70戰機具備對中國大陸沿海軍事目標實施長距離打擊的能量,並使這些單位在國軍偵測到共軍飛彈與火箭大量離地時緊急升空,就有可能在空中保持一支戰力相對完整的源頭打擊戰力;更重要的是,就算國軍的C5ISR系統受損,這些新戰機還是有可能藉Link-16或未來的Link-22,從友軍甚至美軍接收最新的指示與攻擊目標情資,繼續執行反擊任務。 而F-16C/D Block70戰機更大的作戰半徑與武器酬載量,也使其執行對中國大陸軍事目標的長距離打擊任務時,在攻擊目標與接近路線上有更多的選擇,讓共軍被迫將相對不足的先進防空系統進一步分散,使美軍與國軍更容易發現共軍防空系統的空隙,讓國軍戰機發動攻擊。
在國軍的跨海打擊能力不僅來自台灣陸地,也能從周邊空域發動時,就能在陸空跨海打擊火力間,進行更細緻的分工;例如國軍從台灣陸地發射的跨海打擊火力,優先以共軍前推的先進防空系統為目標,創造出更多的防空網空隙,讓國軍的F-16C/D Block70戰機、F-16AM/BM戰機,甚至F-CK-1C/D戰機,能在風險較低的情況下,對共軍的後勤與重要C5ISR節點發動攻擊,以破壞共軍犯台的後勤安排,讓共軍攻擊部隊在出發前,就先遭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作者為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委任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