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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刘世怡 台北8日电)作家王蕰涉北市精舍命案,一审判刑12年,案件上诉高院二审中。王男获裁定600万元交保,检方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天撤销原裁定,发回高院更裁。
王蕰(本名王江镇)涉犯伤害致死、强制等罪,一审判刑12年,案件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年6月3日认定王蕰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裁定羁押。
高院审酌案情及审理进度后,日前裁定王蕰以新台币600万元具保停止羁押,责付3名辩护律师,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设备监控8个月。
检察官不服提起抗告,主张高院准予具保、责付等处分,是否足以防止王蕰逃匿,原裁定理由不备,应予撤销。
最高法院今天认为检察官抗告有理由,撤销原裁定,应由高院更为裁定。高院傍晚表示,尚未收到最高法院相关卷宗。
依高院先前裁定,王蕰得知同案被告告知蔡姓被害人死亡后,曾指示成立群组,联系因应检警调查事宜,加上一审判刑12年,仍有相当理由认定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
不过,高院认为,相关共犯及证人大多已于一审接受交互诘问,重要证人及同案被告也已到庭,涉案手机均遭扣案,并有数字鉴识报告,若搭配一定金额保证金、科技监控及必要禁令,应可确保后续诉讼及运行进程进行。
高院谕令王蕰每天上午7时至9时、下午5时至8时,须在限制住居处门牌前持个案手机自拍,发送至科技设备监控中心,并定期向法院报到;不得接触、骚扰被害人家属及本案被告、证人等人。
全案起于民国113年7月,警方获报台北市四维路一处精舍蔡姓女信徒死亡,法医认定死者因全身多处瘀伤引发横纹肌溶解症,最终肾衰竭死亡。
一审认定,王蕰不满蔡女处理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诉讼有所疏漏,要求信徒对蔡女进行「研讨」,期间蔡女遭殴打并延误送医致死。今年5月判王蕰12年徒刑,艺人李威及妻子简瑀家分别判刑1年10月、1年8月,均缓刑5年。李威未上诉已确定,其余部分由高院审理。(编辑:萧博文)1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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