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08 2.公司名称:弘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115/9/8独立董事辞任之补充说明暨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提名何幼梅女士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6.因应措施: (1)何幼梅女士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前于115年9月8日公告辞任, 辞任生效日为115年11月4日。 (2)考量何幼梅女士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营运及产业发展具深入了解, 且专业能力卓越,本公司董事会于115年10月8日决议提名何幼梅女士 为本公司115年第1次股东临时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案尚须经股东临时会选任后,始生独立董事任职效力。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