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08 2.公司名称:泰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承销价格 关事宜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一、本公司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开承销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7,500,000 股, 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计新台币75,000,000元,业经台湾证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115年6月30日台证上一字第1150011791号函及115年8月26 日台证上一字第1150017046号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现金增资采溢价方式办理,竞价拍卖最低承销价格为每股 新台币88元,依投标价格高者优先得标,每一得标人应依其得标价 格认购,各得标单之价格及其数量加权平均价格为新台币177.88元, 高于最低承销价格之1.20倍,故公开申购承销价格以每股新台币105.6 元溢价发行。 三、本次现金增资发行之新股,其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