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08 2.私募有价证券种类:普通股 3.私募对象及其与公司间关系: 本案以符合「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6及「公开发行公司办理私募有价证券应注意事项」 等相关函令所规定之特定人为限,并授权董事会以对公司未来之营运能产生直接 或间接助益之策略性投资人为考量因素之一,目前已洽定应募人名单如下:
应募人名称 与本公司之关系 ------------------- ---------------------------------------------------- 达润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硕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董事长谢凯安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广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谢凯安之岳父 麒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谢凯安之岳母 4.私募股数或张数:15,000,000股 5.得私募额度:新台币262,500,000元 6.私募价格订定之依据及合理性: (1)依115年股东常会及115年第一次股东临时会决议: A.参考价格之决定:依「公开发行公司办理私募有价证券应注意事项」规定,以定 价日前一、三或五个营业日择一计算普通股收盘价简单算数平均数扣除无偿配股除 权及配息,并加回减资反除权后之股价,或定价日前三十个营业日普通股收盘价 简单算数平均数扣除无偿配股除权及配息,并加回减资反除权后之股价,二基 准计算价格较高者为之。 B.实际定价日及实际私募价格于不低于股东会决议成数范围内授权董事会 (不低 于参考价格之8成)视日后洽特定人情形决定之。 C.本次以17.5元定价。 7.本次私募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及其他,积极发展住宅与大楼开发租售新业务, 以增加产品多样性及客户结构。 8.不采用公开募集之理由:评估资金市场及募集资本之时效性、便利性及发行成本, 故拟以私募方式于适当时机向特定人募集资金,以达到迅速挹注所需资金之目的, 以维系公司营运及确保股东权益。 9.独立董事反对或保留意见:无 10.实际定价日:115/10/08 11.参考价格: (1)定价日前一、三及五个营业日计算股通股收盘价之简单算数平均数,并加回减资 反除权之股价(分别为21.75元/21.75元/21.54元)择21.54元。 (2)定价日前三十个营业日计算股通股收盘价之简单算数平均数,并加回减资反除 权之股价(21.78元)。 (3)上开二者孰高为本次参考价格21.78元,不低于8成为(17.43元)。 12.实际私募价格、转换或认购价格:17.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权利义务: 原则上与本公司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于交付日起三年内, 除依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8规定外均不得自由转让,并于私募普通股交付满三年之后, 若符合相关法令规定,将申请补办公开发行申报生效及上柜交易。 14.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15.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16.附有转换或认股者,于私募公司债交付且假设全数转换或认购普通股后对上柜普通股 股权比率之可能影响(上柜普通股数A、A/已发行普通股):不适用。 17.前项预计上柜普通股未达500万股且未达25%者,请说明股权流通性偏低之因应措施: 不适用。 18.其他应叙明事项: (1)缴款期限:115/10/08~115/10/22 (2)于缴款期限内已先行提早收足股款,授权董事长得订定私募增资基准日。 (3)如有未尽事宜,及因法令变更、主管机关意见或客观环境改变等而有修正之必要,授 权董事长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