ニュースノート · IDAEO AI News

#ニュースメディア

毒品「除罪化」就是吸毒合法嗎?其實和合法化差很遠,很多人一直搞混

原文タイトル

発行者:

TL;DR · これは何を意味する?

「毒品除罪化」幾個字一出現,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可能是:「所以吸毒就不犯法了?」、「毒品以後可以公開買?」但在毒品政策裡,「除罪化」和「合法化」其實是兩個不同概念。除罪化主要處理的是,國家要不要繼續用刑事犯罪處理個人施用、持有供自己使用等行為;合法化則涉及某項原本禁止的行為,是否改成在法律規範下被允許。

(原文リードからの抜粋・要約ではありません)

ニュース本文

日本語の全文翻訳を準備中です。以下は原文です。

「毒品除罪化」幾個字一出現,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可能是:「所以吸毒就不犯法了? 」、「毒品以後可以公開買? 」但在毒品政策裡,「除罪化」和「合法化」其實是兩個不同概念。 除罪化主要處理的是,國家要不要繼續用刑事犯罪處理個人施用、持有供自己使用等行為;合法化則涉及某項原本禁止的行為,是否改成在法律規範下被允許。 葡萄牙就是最常被拿來討論的案例,2001年起將部分個人施用及持有供自己使用的行為移出刑事處罰體系,但這不代表毒品可以自由買賣。 反過來看台灣,第一、二級毒品的施用目前仍是犯罪,只是法律同時設有觀察勒戒、強制戒治與附條件緩起訴等制度。 毒品「除罪化」是什麼?

不是把毒品全部變合法 「除罪化」(decriminalization)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就在中文的「除罪」兩個字,看起來很像「從此合法」。 實際上,它通常是指某些原本可能由刑事司法處理的行為,不再作為刑事犯罪處理。 放在毒品政策裡,最常討論的是個人施用,以及持有一定數量、供自己使用的毒品。 但這不代表製造、販賣、運輸、供應毒品也跟著合法。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2025年發布的政策文件指出,各國被稱作「除罪化」的制度差異很大,有些是取消刑事處罰,有些改採行政處分,也有制度透過治療、輔導或其他措施降低刑事司法介入。 除罪化和合法化差在哪?

關鍵不是只有「會不會被關」 「合法化」(legalization)和除罪化最大的差異,在於法律是否進一步承認某項原本禁止的行為,可以在特定條件下合法進行。 以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大麻政策為例,如果建立合法市場,政府通常還要規定誰可以生產、誰可以販售、幾歲能購買、一次可以買多少,以及可以在哪些地方使用。 比較白話地說,除罪化可能只是決定「這類行為不再用刑事犯罪處理」;合法化則進一步涉及「這項行為在什麼條件下是法律允許的」。 因此,「個人吸毒不再被判刑」與「毒品可以合法販售」,並不是同一件事。 葡萄牙毒品除罪化超過20年,毒品沒有因此變成自由買賣商品 談到毒品除罪化,最常被拿來討論的國家就是葡萄牙。

葡萄牙在2000年通過第30/2000號法律,並於2001年實施。 依現行制度,個人施用、取得及持有毒品供自己使用,原則上屬於行政違規,而不是直接作為刑事犯罪處理;案件可進一步由毒癮勸阻委員會等行政體系處理。 毒品販運仍然受到刑事法律規範,葡萄牙也沒有因為除罪化,就讓毒品成為可以自由在市場上買賣的合法商品。 甚至連「自己使用」也不是所有相關行為都一律除罪。 葡萄牙現行《反毒法》第40條仍規定,為自己使用而栽種列管植物,仍可能處3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也就是說,自用栽種並沒有跟著一般的施用、取得、持有一起全面移出刑事處罰。 葡萄牙「10天用量」超過就算犯罪?

2023年其實又修法了 葡萄牙制度還有一個很容易被舊資料誤導的地方,就是所謂「10天平均個人使用量」。 過去常有人把這條規定簡化成「10天用量以下除罪、超過就是犯罪」,但葡萄牙2023年已修法進一步釐清。 依第55/2023號法律,取得或持有超過個人10天平均使用所需數量時,這項數量現在是判斷「可能並非供自己使用」的指標,而不是單憑超過數量就自動認定犯罪。 如果最後能證明這些毒品確實只供個人使用,司法機關仍可依案件階段予以結案、不起訴或判決無罪,再將案件轉交毒癮勸阻委員會處理。 台灣現在有毒品除罪化嗎? 第一、二級毒品施用仍是犯罪 回到台灣,目前不能說已經實施一般所稱的毒品除罪化。

依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括海洛因等第一級毒品,以及大麻、安非他命等第二級毒品,施用行為目前仍有刑事責任。 持有也另外受到規範。 現行第11條規定,持有第一級、第二級毒品本身即可能構成犯罪;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或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也進入刑事處罰範圍。 至於第三、四級毒品,持有未達上述刑事處罰數量,以及施用行為,法律處理方式又不同。

依第11條之1,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毒品危害講習;其中少年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 第一、二級毒品施用是犯罪,為什麼有人最後沒有被判刑? 「法律規定有刑責」不代表每一名被查獲的第一、二級毒品施用者最後都一定直接被判刑入監。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針對符合該條程序的第一、二級毒品施用案件,設有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制度。 經觀察、勒戒後,如果認定沒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依法可予釋放並作成不起訴處分;如果認定有繼續施用傾向,則可能進一步進入強制戒治程序。

依現行第24條,檢察官也可以在符合條件時,依《刑事訴訟法》先作成附條件緩起訴處分,其中可能包括戒癮治療等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就不適用第20條第一項的觀察勒戒程序。 台灣目前仍保留第一、二級毒品施用罪,只是在刑事司法制度中,同時加入戒癮與治療的處遇方式。 除罪化、戒癮治療、減害,其實處理的是不同問題 毒品政策不只有刑事處罰一種工具。 除了是否把個人施用或持有作為刑事犯罪處理之外,還有戒癮治療,以及美沙冬替代治療、針具交換等減害措施,目的是降低感染、過量死亡與其他公共衛生風險。 一個國家可以維持毒品非法,同時提供美沙冬治療;也可以把部分個人施用行為除罪化,卻繼續嚴格處罰販毒。 這些政策並不必然綁在一起。

毒品除罪化不是「吸毒全面合法」 葡萄牙把部分個人毒品使用行為從刑事司法轉向行政與健康體系,但販毒沒有因此成為合法生意,自用栽種也仍可能涉及刑責;台灣則仍保留第一、二級毒品施用罪,同時設有觀察勒戒、戒治與戒癮治療等機制。 兩者制度不同,也顯示毒品政策並不是只有「禁止」或「合法」兩個選項。 除罪化、治療、減害與合法化,各自處理的是不同問題,把它們混成同一件事,反而容易讓討論失焦。 參考資料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1條、第11條之1、第20條、第24條。

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UNODC), Legal and Policy Considerations on Decriminalization of Drug Use and Possession for Personal Use, 2025。 葡萄牙《第30/2000號法律》(Lei n.º 30/2000)。 葡萄牙《第55/2023號法律》(Lei n.º 55/2023)。 葡萄牙《反毒法》(Decreto-Lei n.º 15/93)第40條。

本文內容僅就現行法規、官方資料及相關制度進行整理與說明,不代表鼓勵、支持或合理化任何非法毒品之施用、持有、製造、運輸或販售行為;實際法律責任仍應依個案事實及主管機關、司法機關認定為準。

引用可能な事実単位(F-Units)

「毒品除罪化」幾個字一出現,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可能是:「所以吸毒就不犯法了?」

F1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葡萄牙就是最常被拿來討論的案例,2001年起將部分個人施用及持有供自己使用的行為移出刑事處罰體系,但這不代表毒品可以自由買賣。

F2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2025年發布的政策文件指出,各國被稱作「除罪化」的制度差異很大,有些是取消刑事處罰,有些改採行政處分,也有制度透過治療、輔導或其他措施降低刑事司法介入。

F3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葡萄牙毒品除罪化超過20年,毒品沒有因此變成自由買賣商品 談到毒品除罪化,最常被拿來討論的國家就是葡萄牙。

F4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葡萄牙在2000年通過第30/2000號法律,並於2001年實施。

F5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よくある質問(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毒品除罪化」幾個字一出現,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可能是:「所以吸毒就不犯法了?」、「毒品以後可以公開買?」但在毒品政策裡,「除罪化」和「合法化」其實是兩個不同概念。除罪化主要處理的是,國家要不要繼續用刑事犯罪處理個人施用、持有供自己使用等行為;合法化則涉及某項原本禁止的行為,是否改成在法律規範下被允許。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葡萄牙就是最常被拿來討論的案例,2001年起將部分個人施用及持有供自己使用的行為移出刑事處罰體系,但這不代表毒品可以自由買賣。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2025年發布的政策文件指出,各國被稱作「除罪化」的制度差異很大,有些是取消刑事處罰,有些改採行政處分,也有制度透過治療、輔導或其他措施降低刑事司法介入。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70538)。原文發布時間:202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