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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杨尧茹 台北8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条例」草案,未来8年将加码投入新台币1000亿元协助中小微企业升级,扩大辅导及适用对象,并通过介接优势供应链,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共同发展,另全面提高研发投资抵减率。
行政院会今天讨论通过「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正草案,将法案名称修正为「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条例」,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经济部未来8年将加码投入1000亿元、拨入「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创建长期、稳定的支持体系,协助企业持续转型升级。
行政院表示,「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条例」修正草案将扩大辅导及适用对象,纳入商圈、市场、地方特色产业、农企业、观光旅宿等,提供普惠贷款、添加农业信用保证基金,并且协助数字转型、提升销售量能,也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行政院指出,修正草案要推动产业群聚转型,通过「以大带小」方式,协助介接优势供应链、大型通路及电商平台等,由标竿企业领航,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共同发展。并鼓励落实包容成长,优化增雇以及加薪的租税优惠,并建构友善职场。
行政院指出,将加码政策优惠,全面提高研发投资抵减率,增订转型、升级软硬件、技术及服务投资抵减,并且设置低于产业创新条例的适用门槛,加入传统产业的高值化发展,并将增订新创企业培育专章。
经济部进一步说明,这次修法将普惠资源扩及占比高达6成的独资与合伙等102.9万家微型店家,并推动353处商圈、1030处公民有市场与列管夜市的环境改善。并扩大研发投资抵减适用范围,纳入「委外研发支出」抵减,全面提高当年度研发抵减率至20%。
另增订「转型设备投资抵减」,提供中小微企业购置智能机械、人工智能、数字及净零转型抵减优惠,且适用门槛相较于产业创新条例的100万元大幅调降至25万元;扩大「增雇员工租税优惠」适用对象年龄范围,从原先的「24岁以下、65岁以上」放宽至「29岁以下、55岁以上」,并将「员工加薪租税优惠」的加成减除率,从原本的175%提高至200%。
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于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转述,行政院长卓荣泰裁示,请经济部会同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积极和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进程。(编辑:苏志宗)1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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