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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张雄风 台北8日电)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决,撤销中火燃气二期的环评结论,环团呼吁环境部与台电放弃上诉,台电应进行较严格的二阶环评。环境部表示,将待收到判决书后再研议,仍不排除上诉。
台中火力发电厂第二期新建燃气机组计划在2024年10月30日通过环评大会审查,环保团体质疑台电未完全落实「增一拆一」,保留6部燃煤机组作为紧急备用引发异议。地方居民委由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及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的专职律师于当年12月提起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做成判决,撤销中火燃气二期的环评结论。
环团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估(二阶环评)才是比较完整的评估进程,中火燃气开发案将使中火成为全球最大火力发电厂,却被认定对环境无重大影响之虞而免进二阶环评;且本案审查过程中只开了一次项目小组、一次环评大会就草率通过。
环团指出,台电公司提供错误且较宽松的空气品质标准供审议,施工期间有严重超标的问题,更离谱的是,本案未依法就营运期间进行空污评估、亦未评估甲烷逸漏对于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因应对策。
此外,环团提到,台电未针对6座燃气及6座备用燃煤等机组提出落日计划,不符合台湾2050净零排放的上位规范及应拟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赖中长期策略的法定义务。
环团呼吁环境部及台电放弃上诉,直接进入二阶环评。另外,台电应考量地方环境承载力,降低中火燃气二期的设备容量;参考中火燃气一期环评承诺,规范燃煤备用机组的启动标准,并提出燃煤机组及燃气机组的落日计划。
环团说,台电应将甲烷逸漏情形纳入温室气体排放量评估,并创建监测、报告与查证及泄漏侦测与修复机制;评估全厂火力发电机组采用碳捕捉、利用与封存可行性,并适时采用;最后,依法进行营运期间的空污评估,并适用最新空品标准,提出环境保护对策。
环境部回应,目前尚未正式接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书全文,待收到判决书后将审慎研议,现阶段仍不排除上诉。(编辑:张铭坤)1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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