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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苏木春 台中8日电)中联油脂案台中地院昨天首开庭,其中羁押中的中联油脂总经理余凌冲等4人声请交保,经合议庭今天裁定,4人各以新台币400万至5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并施以科技监控,全案可抗告。
中联油脂案台中地院昨天首开准备进程庭,羁押中的中联油脂公司总经理余凌冲、厂长陈明荣及泰山企业公司前、后任总经理沈怡君、蔡国梁等人出庭时,向法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经地院合议庭综合证据数据,审酌被告余凌冲等4人羁押期间,应已有所警惕,逃亡可能性已较羁押初期显著降低,且前无因案遭通缉纪录,认定现阶段以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监控等替代措施,已足形成相当心理约束力。
合议庭认为,被告4人虽未全部坦认犯行,彼此间供述内容亦有所出入,但被告彼此间有利害关系冲突、立场对立,相互勾串可能性不高,通过禁止被告4人与本案相关被告、证人联系、接触等命令,已可有效降低影响证据及案情发展风险。
台中地院今天裁定,余凌冲、陈明荣、沈怡君、蔡国梁等4人,各以400万元、50万元、250万元、25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且均应接受电子脚环科技监控设备监控8月及指定时间至警察机关报到,全案可抗告。
中联油脂案,中检查出中联将黄豆热损粒进料标准放宽,致油品苯骈芘超标,发现未通报仍出货下游厂商,今年8月间将中联董事长蔡清松等15人、4公司起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其中中联油脂总经理余凌冲等4人移审后,法院裁定接续羁押禁见。(编辑:张铭坤)1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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