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08 发言日期: 1151007 发言时间: 163131 公司代号: 2353 公司名称: 宏碁 主旨 : 代子公司云川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申请持有之振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甲种特别股转换为普通股 符合条款: 第20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07 说明: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振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桦电」)甲种特别股转换为普通股 2.事实发生日:115/10/7~115/10/7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10月7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依振桦电章程规定之每一股甲种特别股转换为一股普通股之比例,申请将持有之 甲种特别股31,153,147股,转换为31,153,147股普通股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无交易相对人,但云川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川公司」)及振桦电均为 本公司之合并报表子公司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8.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不适用 10.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11.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振桦电甲种特别股将于云川公司申请转换之次一营业日拨付普通股股票。
所拨付之普通股另需振桦电向台湾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并完成补办公开发行进程 后,始得于公开市场交易 12.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振桦电章程规定办理转换 13.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 不适用 14.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本公司持有振桦电普通股265,000股,子公司富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振桦电 普通股10,000股,云川公司持有转换后振桦电普通股31,153,147股合计持股 比例:29.20% 15.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占云川公司个体报表总资产之比例:94.49% 占本公司合并报表股东权益之比例:8.99% 云川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新台币-1,323仟元 16.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无 17.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申请振桦电甲种特别股转换为普通股 18.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9.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0.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1.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不适用 22.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3.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4.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5.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6.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无 27.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28.资金来源: 不适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30.其他叙明事项: 子公司云川公司申请持有振桦电甲种特别股转换为普通股对本公司、云川公司及 振桦电之营运管理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