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07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14,00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按面额计新台币140,000,000元整。 6.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暂订新台币55至65元。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 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10%由公司员工承购。 8.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发行新股总数之90%,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持股比例认购。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原股东可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在增资认股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迳向本 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其拼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或 认购不足及逾期未申报拼凑之部分,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本次现金增资发行之新股,其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案于呈奉主管机关核准后,授权董事长依相关法令订定认股基准日 、增资基准日、股款缴纳期限及其他增资发行等相关事宜。
(2)本次现金增资计划之重要内容,包括发行价格及发行条件之订定,以及本计划所 需资金总额、资金来源、计划项目、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相 关事宜,如因客观环境变动或因应主管机关指示需要修正时,拟授权董事长全权 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