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07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普通股6,026,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692,990,000元。 6.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暂定为新台币115元溢价发行。 惟实际发行价格拟授权董事长, 参酌市场状况并依相关证券法令与主办证券承销商共同议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增资发行新股 总数10%,计603,000股由员工认购。 8.公开销售股数:5,423,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本次增资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发行新股之10%,计603仟股由本公司员工认购, 其余90%,共5,423仟股,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及本公司115年3月11日董事会 决议由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利,全数办理上市前公开承销, 不受公司法第267条第3项关于原股东优先认购规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之部分,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足之。 对外公开承销认购不足部分,拟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证券商承销或再行 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用于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所订之发行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条件、计划项目、 募集金额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如遇法令变更、主管机关职权行使或要求修正、 公司政策改变、因应市场或客观因素变化等而需变更、补充, 或有其他未尽事宜者,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处理之。 (2)本次现金增资案待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决定员工缴款期间、 增资基准日及认股发放日等发行新股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