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07 2.契约相对人:台塑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无 4.契约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10/07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本公司与台塑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业务 合作备忘录,拟集成各自业务领域优势,共同拓展美国储能市场,本合作拟 优先推展之预计总开发容量约2.5GWh。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7.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解除者不适用):对本公司营运发展有正面助益。 8.具体目的(解除者不适用):强化业务合作并拓展国际市场。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