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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郭宣彣 新竹县7日电)新竹县选委会今天审定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参选资格,登记参选竹北市长的李贞秀因缴附丧失中国大陆原籍证明未满10年,不符参选资格;李贞秀说,将寻求司法救济,争取继续参选。
新竹县选举委员会发布新闻数据表示,召开委员会议,审查32名乡镇市长、252名乡镇市民代表及369名村里长参选人资格,共10人资格不符,符合资格参选人共643人。
选委会指出,李贞秀原为中国大陆人民,依两岸条例规定,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除法律另有规定,非在台设籍满10年,不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
选委会表示,依陆委会今年4月函释,设籍满10年的起算点,应自完成缴附丧失中国大陆原籍证明之日起计算;此次选举应于2016年11月28日以前完成缴附,李贞秀因未满10年,因此不予登记。
对此,李贞秀表示,她于1999年经主管机关依法核准完成初设户籍登记,并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过去也曾依法登记参选并就任立委,质疑如今认定其参选资格不符,影响宪法保障的参政权。
她说,对新竹县选委会认定不符竹北市长参选资格感到遗憾,认为是否适任应交由竹北市民决定;后续将寻求司法救济,争取继续参选竹北市长。
选委会指出,另有4名乡镇市民代表及5名村里长参选人资格不符,原因涉及投票行贿、毒品、加重诈欺等犯罪判决,或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等情形,依选罢法规定不得登记参选。(编辑:林恕晖)1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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