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王朝钰 宜兰7日电)宜兰地检署侦办头城镇宋姓里长参选人涉嫌假借招待餐会及观览表演贿选案,经检察官复讯后,谕令宋男新台币5万元交保。
宜兰地检署今天指出,检察官黄明正昨天指挥调查局宜兰县调查站等单位,传讯及通知共27名相关人士到案,经检察官讯问后,认宋男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投票行贿罪嫌重大,谕令5万元交保。
宜兰地检署呼吁,贿选不限于现金,走路工、招待旅游、餐宴、赠送礼品或礼券、代缴费用、免费接送或提供劳务等,只要与投票意向挂钩,都可能构成犯罪,民众若发现贿选,请勇敢提出检举,检举奖金最高达2000万元。(编辑:林恕晖)1151007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