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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澎湖县7日电)高雄籍「宏吉盛号」涉嫌诈领渔业用油,牟取暴利达438万余元,澎湖地检署日前侦结,依诈欺罪将许姓、俞姓2位前、现任船长与洪姓船主起诉,并追缴不法所得。
海巡署侦防分署今天发布消息指出,澎湖地检署接获检举指出,高雄籍「宏吉盛号」觊觎政府核拨之渔业动力用油优惠和可观获利空间,自112年10月10日起至115年2月1日期间竟以伪造不实之作业航程纪录器(VDR)航迹方式诈领渔业动力用油,向中油澎湖马公渔船加油站购买渔业动力用油优惠共计62次,经查异常航迹时数累积油量计157万3425公升,溢领补助金额计新台币438万2295元整。
海巡署侦防分署指出,政府为体恤渔民经营渔业之艰困,并降低营运成本,农业部渔业署对渔船用油提供免税及补贴政策。惟近期仍接获民众反映,疑有不法将渔业用油流用牟利情事。
海巡署侦防分署说,「宏」船因涉嫌以不实作业时数申领渔业动力用油优惠补助,农业部已依优惠油价标准规定,今年5月撤销「宏」船渔业执照,并同步追缴用油补贴,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澎湖分局追征「宏」船异常渔业用油之货物税。结果除补征货物税额新台币626万9804元外,并依规定加计按补征税额处2倍之罚锾,新台币1253万9608元。
海巡署为有效杜绝非法流用渔业用油情形,将持续配合农业部及澎湖县政府强化海上取缔,并提升渔船进出港安检强度,结合民众检举案件查察。倘遇类似违法情事,呼吁民众踊跃提供线索,请拨打海巡署「118」免费报案专线检举,共同遏止不法;并再次提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编辑:张铭坤)1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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