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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國內產業缺工及高齡社會轉型,協助暫離職場的女性順利重返勞動市場,勞動部於 2026 年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 本次新制不僅全方位鬆綁申請資格,更提供優渥的獎勵金,婦女個人若將「自主訓練」與「再就業」兩項津貼疊加,最高可領取 9 萬元補助;而友善企業雇主也可獲最高 6 萬元的職場支持獎勵。 本文彙整最新政策亮點、申請條件與常見 QA,輕鬆掌握各項補助權益。 2026勞動部「婦女再就業計畫」!
個人最高領9萬、放寬離職原因與管道,申請資格及FAQ一次看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數據顯示,台灣 25 至 29 歲女性勞動參與率高達 89.83%(接近峰值),但 30 至 34 歲後,常因結婚、生育或照顧家庭等因素退出職場,導致中高齡女性勞參率大幅下降。 對比美、日、韓等國能呈現「二度就業回升」的 M 型曲線,台灣女性離職後往往難以重返職場。 為了解決女性自行求職受限、初期職場適應不良及企業友善措施不足等實務痛點,勞動部透過三大面向——「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與「職場支持輔導獎勵」,提供實質獎勵,期望打造更具包容性的就業環境。
2026「婦女再就業計畫」4大新制重點 1、對象全面放寬,不限離職原因 只要是退出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的女性皆可申請,不再拘泥於當初離職的原因。 2、求職管道不設限,自行求職也能領 不限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凡透過人力銀行、親友介紹或公司官網自主應徵成功者,只要就業前辦妥求職登記即可適用。 3、請領門檻降至 30 日,設有 60 日「轉職緩衝期」 受僱滿 30 日即可按月(或按季)領取。 若初期適應不良於 90 日內離職,只要在離職次日起 60 日內成功轉職新工作,即可接續請領,免重新計算 180 日的退出職場天數。 4、獎勵金大幅加碼,雇主補助同步提升 全時工作者最高可領 6 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最高可領 3 萬元。
同時設有「職場支持輔導獎勵」,企業提供彈性工時及友善措施者,每聘用一人每月可獲 5,000 元補助(最長 12 個月,最高 6 萬元)。
2026 婦女再就業計畫:新制重點總整理 2026年9月全台餐廳優惠活動與勞動部婦女再就業計畫補助重點對照表 2026年9月全台餐廳優惠(補助與獎勵項目) 2026 新制規範 適用對象 退出職場 180 日以上即可,不限離職原因 求職管道 公立機構推介、自行求職(如人力銀行)皆適用 請領門檻 受僱滿 30 日即可請領 中途轉職 離職 60 日內再就業可合併計算,免重計等待期 再就業獎勵金 全時最高 6 萬元/部分工時最高 3 萬元 自主訓練 課程完成時數需達 8 小時以上(最高領 3 萬元) 雇主獎勵金 每月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最高補助 6 萬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個人最高領9萬!
三大獎勵面向與申請流程解析 婦女個人可同時運用「自主訓練」與「再就業」兩大獎勵,額度最高疊加至 9 萬元: 【申請流程】退出職場滿180日以上 ➔ 辦理求職登記 / 提出自主訓練計畫 ➔ 完成訓練或成功就業 ➔ 按月請領獎勵金 一、 自主訓練獎勵(婦女個人領,最高 3 萬元) ‧目的:鼓勵婦女精進原有技能或轉型學習。 ‧條件與金額: 完成至少 8 小時以上的自主訓練課程並辦理求職登記:發給 20,000 元。 完成訓練次日起 180 日內成功就業者:再加發 10,000 元。 ‧申請方式:備妥訓練計畫書及申請書,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實施。
二、 再就業獎勵(婦女個人領,最高 6 萬元) ‧目的:鼓勵重返職場並穩定留任。 ‧條件與金額(最長發給 6 個月): 按月計酬全時工作:每月發給 10,000 元(最高 6 萬元)。 部分工時工作:每月發給 5,000 元(每月薪資需達最低工資 1/2 以上,最高 3 萬元)。 ‧申請方式:求職前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或於專區報名),就業滿 30 日即可按期申請。 三、 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雇主領,最高 6 萬元) ‧目的:鼓勵企業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條件與金額: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不含政黨)僱用退出職場 180 日以上婦女滿 30 日,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 1 項友善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在職訓練、員工支持方案、心理諮詢等),每人每月補助雇主 5,000 元,最長核發 12 個月(最高 6 萬元)。 Q1:我想申請「再就業獎勵」,一定要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工作嗎? 自己在人力銀行找的算嗎? 不需要! 無論是透過人力銀行、親友介紹或自行投遞履歷應徵成功,只要在就業前有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台灣就業通」網站辦理求職登記並報名計畫,受僱滿 30 日即可申請。 Q2:如果重新工作後因適應不良,做滿一個多月(未滿 90 日)就離職,之前資格會作廢嗎?
需要重新等待 180 日嗎? 不會! 新制設有「轉職資格保留機制」。 受僱未滿 90 日離職者,只要在離職次日起 60 日內再次成功就業(經推介或自行就業),即可繼續接續請領再就業獎勵,完全不需要重新計算 180 日的等待期。 Q3:申請「自主訓練獎勵」有什麼課程限制? 總共可以領多少補助? 參與的自主訓練課程完成時數必須達 8 小時以上,且不得與其他同性質公共訓練補助(如失業者職前訓練)重複領取。 完成訓練並辦理求職登記可請領 2 萬元;結訓後 180 日內成功就業可再領 1 萬元,合計最高可領 3 萬元。 Q4:如果當初是因為個人生涯規劃或大環境影響離職,非「照顧家庭或生育」,可以申請嗎? 可以!
只要您是退出勞動市場滿 180 日以上的女性,不論當初離職原因為何,皆符合本計畫的申請資格。 Q5:企業雇主若想聘用二度就業婦女,可以獲得什麼獎勵與補助? 雇主向公立就業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後,不論是機構推介或自行僱用符合條件的婦女,只要與其約定彈性調整工時,並提供至少 1 項職場支持輔導措施(如家庭照顧補助、心理諮詢、在職訓練等),每僱用一人連續滿 30 日,即可申請每月 5,000 元補助,最長發給 12 個月,單一職缺最高可領 6 萬元。
官方諮詢與求助管道 若對申請細節或職缺媒合有任何疑慮,可透過以下官方管道免費諮詢: 官方網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婦女再就業計畫專區」 / 「台灣就業通」網站 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專人解答服務) 實體臨櫃:全台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