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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原本沒有工作、參加國民年金,懷孕期間卻剛好找到工作,開始參加勞保,原本的國保身分也跟著結束。 等到孩子出生時,明明早已退出國保,還能不能領國保生育給付? 依勞保局規定,只要是在國保加保有效期間懷孕,之後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次懷孕分娩或早產,且沒有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仍可依規定請領。 2026年1月1日起分娩或早產者,國保生育給付加上生育補助,每胎合計可補足至10萬元。 找到工作退出國保,生育給付資格就沒了嗎?
勞保局說明,依《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44條之3及衛生福利部2024年4月15日函釋,國保被保險人若在加保有效期間懷孕,之後退出國保,只要在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次懷孕事故分娩或早產,而且沒有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仍可依規定請領國保生育給付。 舉例來說,一名女性懷孕3個月時仍參加國保,第4個月找到工作,之後因參加勞保而退出國保,數月後生下孩子。 雖然她分娩當天已經不是國保被保險人,但這一胎是在國保有效期間懷孕,也是在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次懷孕生產,仍可能符合國保生育給付規定。 找到工作已經加入勞保,國保、勞保可以兩邊都領嗎? 同一胎不能重複請領不同制度的生育給付。
勞保局指出,如果同一次分娩或早產事故,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同性質生育補助條件,只能擇一請領。 因此,懷孕期間原本參加國保,之後找到工作轉為勞保身分,即使仍符合國保「退保後1年」的請領條件,也不能針對同一胎重複領取不同制度的生育給付或補助。 2026年國保生育給付多少? 一胎補足至10萬元 依現行規定,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按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的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 2026年國保月投保金額為21,103元,2個月生育給付為42,206元。
自2026年1月1日起分娩或早產者,政府另以公務預算提供生育補助,符合資格者每胎生育給付加生育補助合計補足至10萬元;雙胞胎以上則按比例增給,且這筆加給補助會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不需要另外提出申請。 2026年1月1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符合國保生育給付暨加給補助資格者,單胎合計可領10萬元,雙胞胎則為20萬元。 「退保後1年」不是只能在1年內提出申請 所謂「退保後1年」,指的是分娩或早產發生的時間。 國保被保險人必須在加保有效期間懷孕,並且在退出國保後1年內,因同一次懷孕分娩或早產,才符合這項例外規定。 至於實際提出申請的期限,則是另一回事。 依《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領取保險給付的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因此,符合國保生育給付資格者,仍應留意5年請求權時效。 參考資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暨加給補助Q&A」。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生育給付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請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補助)?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給付的申請及核發」。 衛生福利部2024年4月15日有關放寬國保被保險人於退保後1年內生產仍得請領生育給付函釋。 本文內容依現行法規及主管機關公開資料整理,實際請領資格、給付金額與審核結果,仍以主管機關最新規定及個案審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