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06 2.公司名称:宏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证券柜台买卖中心115年8月26日函知本公司股票上柜乙案,本公司因上柜 前现金增资及承销相关作业时程所需,已于115年10月5日向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申请股 票上柜买卖开始期限延长三个月至116年2月26日,并于115年10月06日收到证券柜台 买卖中心115年10月06日证柜审字第11500762571号函复同意。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