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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旗帜挂满大街小巷,屏东地检署获报,里港一位林姓乡代参选人的父亲跟蔡姓桩脚,8月时以1票1000元代价买票,5日经搜索及讯问,认定林父及蔡男违反《选罢法》,蔡男讯后以3万元交保。 当地民众说道,「有能力的话,根本不用贿选就会中啊。 」据了解,该选区共4人登记参选,应选3席,律师分析若买票的人与参选人关系密切,即便当选,后续也可能构成当选无效诉讼。 律师洪秀峰表示,「就算证明买票这个行为,不构成刑事的犯罪行为,但是因为买票的人跟他关系密切的话,那有可能会构成民事上面的当选无效诉讼,就算选上了之后,也会被解职。 」检方认定林男父亲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屏院深夜讯后,林男以20万元交保。
不只屏东,高雄楠梓一名周姓里长参选人,也涉嫌利用邻长志工餐会,跟钱姓桩脚配合赠送眼部按摩器及充气颈枕给选民。 桥头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陈竹君指出,「讯问后,认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投票行贿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已就周姓里长候选人及钱姓桩脚,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检方初步清查至少有7名以上选民收贿,目前已向法院声请周姓参选人及钱姓桩脚羁押禁见。 距离九合一大选不到两个月,各地接连传出疑似贿选案件,立委洪孟楷上午质询时,也以选举活动现场的餐食为例,质疑贿选标准不一。 法务部长郑铭谦表示,「贿选认定就是以,他是不是可以变更影响,这个选举权人的一个投票意愿。
」郑铭谦表示,30元是发动侦查的门槛,若接到检举会立案调查,但是否成立仍须视个案及搜证状况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