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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如果还没毕业就先登记结婚,原本挂在爸妈名下的健保,要不要跟着婚姻关系一起转到另一半名下? 不少人可能直觉认为,既然已经结婚、有了配偶,健保自然就不能继续挂父母。 不过,依现行全民健保规定,眷属资格除了婚姻关系,也要看本人有没有职业、是否仍在学,以及有哪些符合资格的被保险人可以依附。 换句话说,大学生结婚后没有工作,并不代表健保一定要立刻从父母名下转走。 大学生结婚后没工作,健保还能继续挂爸妈吗? 依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规定,全民健保的眷属范围包括「无职业之配偶」、「无职业之直系血亲尊亲属」,以及二亲等内直系血亲卑亲属中,未成年且无职业、成年无谋生能力,或「仍在学就读且无职业」者。
因此,一名已经成年的大学生,只要仍在学而且没有职业,本来就可能以子女身分依附父母参加健保。 现行眷属资格并没有把「未婚」列为在学子女成为眷属的必要条件,单纯因为办理结婚登记,不会让原本符合资格的学生立即失去以子女身分依附父母投保的条件。 例如,一名22岁大学生原本健保随爸爸任职公司的投保单位办理,大四时与已经工作的另一半登记结婚。 只要本人仍在学、没有职业,而爸爸仍具有可供眷属依附的被保险人身分,就不会只因为结婚,立刻失去原本的眷属资格。 老公老婆和爸妈都能依附,健保到底要挂谁? 结婚后,除了原本可以依附的父母外,配偶也可能成为另一个投保对象。 健保署规定,「无职业之配偶」本身就是法定眷属。
因此,如果另一半具有可以让眷属依附的被保险人身分,而学生本人没有工作,就可能同时符合「无职业配偶」以及「仍在学且无职业子女」的眷属条件。 依《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18条规定,一个人如果同时分属两位以上被保险人的眷属,应按照顺序择一依附,其中第一顺位为「配偶或一亲等直系血亲」,第二顺位才是二亲等直系血亲。 父母属于一亲等直系血亲,因此配偶与父母在这项规定中同列第一顺位。 如果大学生仍在学、没有职业,父母具有可供眷属依附的被保险人身分,而配偶同样符合条件,并不是一完成结婚登记,健保就只能转挂老公或老婆;符合规定时,可以在同一顺位的配偶或父母中择一依附投保。
如果老公老婆也没工作,不能因为结婚就互相挂健保 「无职业配偶可以成为眷属」,不代表只要两个人结婚,其中一人就能直接把另一人的健保挂在自己名下。 要让配偶以眷属身分依附,前提仍是其中一方本身具有可以让眷属依附的被保险人身分。 例如,夫妻两人都是没有工作的在学大学生,而且原本都只是分别依附各自父母参加健保的「眷属」,就不能因为登记结婚,直接把其中一人的健保改挂到另一名同样只是眷属的学生名下。 此时仍须按照两人各自实际符合的投保资格办理;如果仍符合在学且无职业条件,就可能继续分别依附符合资格的父母投保。 大学生开始工作,健保还能继续挂爸妈吗? 短期工作有例外 健保署明定,「具有被保险人资格者,不得以眷属身分投保」。
例如原本没有工作的大学生毕业后进入一般公司任职,取得受雇者的被保险人资格,就应依自己的工作身分办理健保,不能因为原本挂在爸爸、妈妈或配偶名下比较方便,就继续维持眷属身分。 不过,《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0条另规定,如果原有投保资格尚未丧失,只是从事未超过3个月的短期性工作,得以原投保资格继续投保。 因此,是否需要转换投保身分,仍要看实际工作情况及原有资格是否仍存在。 大学毕业后没找到工作,还能继续挂爸妈吗? 如果大学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原本以子女身分挂在爸妈名下的人,也不是毕业当天就一定得立刻转出。
依《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1条及健保署说明,被保险人的二亲等内直系血亲卑亲属成年且无职业者,如果是「应届毕业未满一年」,仍得以眷属身分参加全民健保。 也就是说,原本依附父母投保的大学生,毕业后待业未满一年,仍可能继续以子女身分挂在符合资格的父母名下。 成年子女毕业后待业未满一年,可以继续依附符合资格的父母;如果已婚且另外符合「无职业配偶」资格,则可依配偶的眷属资格办理。 例如,大学毕业已超过一年,本人仍没有工作,此时可能已不符合「应届毕业未满一年」的子女条件;但如果配偶具有可供眷属依附的被保险人身分,由于「无职业之配偶」本来就是法定眷属之一,仍可能改以配偶身分依附另一半投保。
因此,大学生结婚后健保到底要挂老公老婆还是爸妈,仍要看本人是否在学、有没有职业,以及配偶、父母各自的投保资格。 只要原本仍符合在学、无职业等眷属条件,结婚本身并不会让健保自动从父母名下转走。 数据源: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投保身分-被保险人及眷属」、「保险对象有那些身分限制? 」、《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18条、第20条、第21条。 本文内容依现行法规及主管机关公开数据整理,实际投保资格与适用情形仍可能因个案身分、就业状况及最新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以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最新公告或洽询健保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