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许多劳工面临公司迁厂或裁员等非自愿离职时,常对申请政府补助充满疑虑。 劳保局指出,桃园中坜一名57岁的叶太太,因服务的染料工厂迁移至越南而被迫离职,身边朋友提醒她可请领失业给付,但她查找数据后发现「领满失业给付后年资将重新起算」,由于她已累积长达18年的劳保年资,深怕请领失业补助会让累积多年的退休金泡汤,甚至犹豫是否该直接退保请领老年给付。 对此,劳保局指出,这是一般劳工最常混淆的制度盲点,两者体系完全不同,只要掌握正确申请先后顺序,两笔权益都能完整兼得。 领满失业给付年资归零? 此「年资」非彼「年资」 叶太太因工厂迁厂导致非自愿离职,只要取得雇主开立的非自愿离职证明书,即可前往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并申请失业给付。
针对大众最担心的「年资归零」问题,法规上确有「重新起算」的规定,但所指的对象完全不同。 依据《就业保险法》规范,为避免资源被滥用,劳工若领满失业给付的最长给付期限后,其「就业保险年资」确实必须归零重行起算;然而,这项规定仅限于就业保险体系,与《劳工保险条例》下的「劳保年资」毫无关联。 换句话说,领取失业给付完全不会削弱、中断或减少未来请领劳保老年给付的年资与金额,劳工不必担心退休金权益受损。 两大给付不能同时领! 「先失业、后退休」成最佳解法 尽管两者年资互不干扰,但请领顺序至关重要。
依现行法规规定,凡是「已经领取劳工保险老年给付」者,即不得再核发就业保险失业给付;若在请领失业给付期间同时申请并核领了老年给付,失业给付也将立即终止发放。 因此,最符合劳工权益的策略是「先领失业给付,再领老年给付」。 以叶太太离职时年满57岁的条件来看,属于年满45岁的中高龄失业者,依法最长可请领高达9个月、每月按平均月投保薪资60%计算的失业给付。 若在此时贸然直接请领老年给付,将彻底丧失请领这9个月失业生活补助的资格。 18年年资试算一次看! 73.5万退休金一毛都不少 在失业给付顺利领满或重新就业之后,叶太太若评估不再回到职场,便可随时提出劳保老年给付申请。
以叶太太离职时57岁、劳保加保年资18年计算,已完全符合劳保「一次请领老年给付」之条件(年满55岁且年资满1年,或年资满15年以上年满55岁)。 给付标准按劳保条例换算:保险年资每满1年发给1个月基数,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发给2个月基数。 叶太太的18年年资可领取21个月基数(前15年为15个月,后3年为6个月)。 假设其离职退保前3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资为35,000元,一次请领金额高达73万5,000元(35,000元 × 21个月)。 专家提醒,面对突如其来的职场异动,先厘清各项社会保险的法令界线并妥善安排领取节奏,才能在寻职转型期间获得最周延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