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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李先凤 花莲县5日电)花莲地检署查贿,国民党推荐的秀林村长参选人周贤德及其王姓妻子,涉嫌以现金1000元至2000元不等方式行贿。检方讯后向法院声押,花莲地院裁定周男与王女各以10万元交保。
花莲地检署侦办秀林乡秀林村长参选人周贤德及其妻子王女等人涉嫌以现金新台币1000元至2000元不等,及市价约100元至200元的香菇等方式贿选,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案件。
检察官林英正1日、2日指挥花莲县警察局新城分局、吉安分局、内政部移民署北区事务大队花莲县专勤队等单位,持花莲地方法院核发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5处运行搜索,并拘提、通知被告及证人共计17人到案说明。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被告周、王等人均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之投票行贿等罪嫌重大,其中周贤德有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花莲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院裁定10万元交保;检方认为王女无羁押必要,谕知10万元交保;其余被告均请回。
花莲地检署表示,查察妨害选举团队已全面启动,对于以任何形式介入选举的不法行为,绝对零容忍。不管是传统的现金买票、赠送礼品,或是变相的招待旅游、餐饮等,执法团队皆会严加查办。民众若有发现任何疑似贿选或干扰选举不法情事,踊跃提出检举,定将严密保护检举人身分,共同维护干净、透明的民主选举。(编辑:李淑华)1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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