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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过世后,老婆可以拿「先生的存款」付丧葬费吗?少了1动作直接触法!正确提领方式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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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亲人过世后,除了要处理后事,银行存款、房产等遗产也成为家属必须面对的问题。不少人可能会认为,配偶既然是最亲近的家人,民众为急需支付医药费或丧葬费,第一时间会持过世亲人的金融卡至提款机取款,或拿印鉴前往银行临柜提领手上又有死者的提款卡和密码,也认为应该就能直接领钱使用,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亲人过世后,除了要处理后事,银行存款、房产等遗产也成为家属必须面对的问题。 不少人可能会认为,配偶既然是最亲近的家人,民众为急需支付医药费或丧葬费,第一时间会持过世亲人的金融卡至提款机取款,或拿印鉴前往银行临柜提领手上又有死者的提款卡和密码,也认为应该就能直接领钱使用,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根据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岫璁也说明,家人死后原则上不可以直接提领其帐户存款。 苏家宏律师提醒,人在死亡后即开始继承进程,死者留下的财产会成为遗产,由全体继承人依法承受,不能单纯因为持有提款卡或知道密码,就直接将帐户内的存款当成自己的财产使用。 太太拿死者存款付丧葬费仍遭判刑!

法院审判两大见解一次看 恩典法律事务所创办人苏家宏律师在脸书指出,人的法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当人死亡后,原本名下的财产便进入继承进程,即使夫妻感情亲密,或死者生前曾将提款卡、密码交给配偶保管,死亡后也不能因此认为配偶可以直接处分帐户内的存款。 尤其如果死者仍有父母、子女等其他继承人,配偶可能必须与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若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就自行使用死者的提款卡、印章或其他方式提领存款,可能涉及伪造文书、诈欺或侵占等法律责任,实际仍须依提款方式、款项用途及个案情况判断。 他强调,只有当全体继承人同意下,才可以动用过世人的钱。

苏家宏举例,一名硕士毕业的太太在先生过世 7 天内,多次至超商 ATM 将过世先生的金融卡插入并输入密码,将 400 多万元导入个人帐户与提领现金,纵使该笔款项用于支付丧葬费、贷款与税金,仍遭未获同意的继承人(婆婆)提告,法院最终依诈欺罪判处该名太太 3 个月有期徒刑(得缓刑)。 家人死后能直接领帐户存款吗? 提领亡者存款关键在「全体继承人同意」 而根据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岫璁也说明,家人死后原则上不可以直接提领其帐户存款。 继承开始后死者遗留的财产属于全体继承人,如果没有经过其他继承人事前同意,或确定可以取得事后追认,就贸然在未告知银行的情况下领取死者帐户内的钱,可能涉及诈欺取财、行使伪造文书、侵占等罪名。

法律标准流程规定,继承人须先办理完税,持国税局开立的完税或免税证明书,并在「全体继承人同意」下始得动用死者遗产。 若大部分继承人同意、仅有 1 人不同意,依然不得擅自提领。 为因应后事急用需求,各大金融机构设有便民提领规范: ·一般小额提领:部分银行针对一定金额以下(如 20 万元以下)之存款,免附国税局完税或免税证明,但仍必须经过「全体继承人」同意方可提领。 ·微额提领:部分金融机构针对 3 万元以下之微额存款,同意由单一继承人提出申请,但前提是必须检附「全体继承人同意」之切结书。 拿存款付丧葬费或医药费也算犯罪?

司法实务两大审判见解解析 针对民众常以「领钱是为了帮死者办后事、付医药费」或「死者生前交代」作为抗辩,台北地检署与法界实务指出,目前司法审判主要存在两种见解: 1、绝对禁止类型(严格见解): 认为死后存款无论使用目的为何(纵使是用于支付丧葬费),均属于犯罪「动机」问题,并不影响对其他继承人造成损害的事实,仍应论以行使伪造文书或诈欺等罪(如最高法院 109 年台上字第 5169 号判决)。 2、相对禁止类型(宽松见解): 考量行为人是否受死者生前委任,或提领款项是否确实纯为处置后事的必要支出,将其纳入有无犯罪主观犯意的考量,个案中有获判无罪的空间(如最高法院 111 年台上字第 1451 号判决)。

但若提领目的是为了个人花销、缴个人房贷或不让其他继承人取得,绝无法免除罪名。 如果是拿死者的存款支付必要的丧葬费、医疗费等支出,仍须视具体情况判断,并不是只要打着「办后事」的名义就一定合法,若提领的钱最后拿去支付自己的房贷、购买高价物品,或刻意不让其他继承人取得应有的遗产,则较难以处理后事作为免责理由。 避免亲属对簿公堂! 律师与检方教你 3 招合法传承与自保 林岫璁检察官也提醒,如果想避免后续法律争议,最理想的方式是事前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如果死者生前确实曾授权家人处理相关事务,也建议保留书面、录音或录像等数据,作为日后证明死者意思的依据。

台北地检署表示,迩来有警职人员勾结律师、书记官与不动产业者伪造无子老人遗嘱诈取遗产之「台版地面师」案件遭起诉,显见死后继承常引发纷争,手足亲友为数十万至数百万元遗产互控「天边孝子」或「枕边窃贼」而撕破脸的案例屡见不鲜。 如何避免误触法网? 3 招合法自保与留证防争议 为确保合法权益并避免误触法网,律师与检方建议采用以下合法途径: 事前沟通与影音留证:提领存款最理想方式为事前取得全体继承人同意;若死者生前有授权或移转意愿,建议使用影音设备摄录签署过程(如地政士至医院询问并摄录),但若死者已丧失意识或无法表达意思,视频参考价值极低,仍须回归正规方式寻求全体继承人同意。

共同承担或安排信托:配偶过世代表全体继承人应共同承担丧葬费、贷款与税务,无须单独承受风险;国人亦可提前规划遗产信托。 预先投保人寿保险:被继承人可于生前投保人寿保险并指定受益人,过世后受益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办理相关后事,免去冻结帐户与继承争议。 Q1:老公过世后,老婆可以直接拿他的提款卡去超商 ATM 领钱付丧葬费吗? 不可以。 人死亡后权利能力即终止,遗产属于全体继承人公同共有。 未经全体继承人(如婆婆、子女等)事前同意,擅自输入密码领钱,会让电脑设备陷于错误,可能触犯刑法诈欺罪或伪造文书罪,实务上已有被判刑 3 个月之案例。 Q2:如果领过世亲人的钱全都是用在「办后事和付医药费」,这样也会犯罪吗? 很有可能。

司法实务上采取「绝对禁止」见解的法官认为,拿钱办后事只是「犯罪动机」,并不影响未经同意侵害其他继承人权益的事实(如最高法院 109 年台上字第 5169 号判决);虽然部分法官会依个案判无罪,但切勿赌法官的心态。 Q3:如果大部分继承人都同意领钱,只有 1 个亲戚不同意,可以少数服从多数领钱吗? 不行。 法律规定必须取得「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 只要有 1 个继承人不同意,任何单一继承人都不能随意以死者名义领取款项,否则仍有被告风险。 Q 4:家人刚过世,可以用他的提款卡或印鉴去银行领钱帮他办后事吗? 原则上不可以。

人死亡后遗产即属于全体继承人共有,未经全体继承人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擅自领取死者帐户存款,极可能触犯诈欺取财、行使伪造文书或侵占等罪名。 Q5:如果亲人重病已经昏迷或失去意识,生前录像还有法律效力吗? 若亲人生前已丧失意识或欠缺意思表达能力(如仅能眨眼、握手、无法辨认对方),此时拍摄录像的参考价值极低,依然必须回归正规法律进程,寻求全体继承人共同同意始得提领。 数据源: 《地检署》 责任编辑/陈得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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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过世后,除了要处理后事,银行存款、房产等遗产也成为家属必须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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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宏举例,一名硕士毕业的太太在先生过世 7 天内,多次至超商 ATM 将过世先生的金融卡插入并输入密码,将 400 多万元导入个人帐户与提领现金,纵使该笔款项用于支付丧葬费、贷款与税金,仍遭未获同意的继承人(婆婆)提告,法院最终依诈欺罪判处该名太太 3 个月有期徒刑(得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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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部分继承人同意、仅有 1 人不同意,依然不得擅自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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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因应后事急用需求,各大金融机构设有便民提领规范: ·一般小额提领:部分银行针对一定金额以下(如 20 万元以下)之存款,免附国税局完税或免税证明,但仍必须经过「全体继承人」同意方可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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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额提领:部分金融机构针对 3 万元以下之微额存款,同意由单一继承人提出申请,但前提是必须检附「全体继承人同意」之切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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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亲人过世后,除了要处理后事,银行存款、房产等遗产也成为家属必须面对的问题。不少人可能会认为,配偶既然是最亲近的家人,民众为急需支付医药费或丧葬费,第一时间会持过世亲人的金融卡至提款机取款,或拿印鉴前往银行临柜提领手上又有死者的提款卡和密码,也认为应该就能直接领钱使用,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根据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岫璁也说明,家人死后原则上不可以直接提领其帐户存款。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苏家宏举例,一名硕士毕业的太太在先生过世 7 天内,多次至超商 ATM 将过世先生的金融卡插入并输入密码,将 400 多万元导入个人帐户与提领现金,纵使该笔款项用于支付丧葬费、贷款与税金,仍遭未获同意的继承人(婆婆)提告,法院最终依诈欺罪判处该名太太 3 个月有期徒刑(得缓刑)。 若大部分继承人同意、仅有 1 人不同意,依然不得擅自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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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69646)。原文發布時間:202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