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笔记 · IDAEO AI News

#新闻媒体

退伍后还没找到工作,健保要立刻去公所保吗?健保署曝「1年内」还有这种投保方式

TL;DR · 这代表什么

退伍离开部队后,如果还没找到下一份工作,健保该怎么接?不少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方式,是到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健保,但其实并非所有退伍者都一定得立刻改成公所投保。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退伍离开部队后,如果还没找到下一份工作,健保该怎么接? 不少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方式,是到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健保,但其实并非所有退伍者都一定得立刻改成公所投保。 根据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规定,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者退伍、退役或结训后,如果仍没有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1年内仍可用眷属身分参加健保,也能选择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 这1年属于眷属投保资格的延续期间,并非健保可中断1年的宽限期。 退伍后还没找到工作,健保一定要立刻去公所保吗?

依照《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1条,被保险人的二亲等内直系血亲卑亲属,成年且没有职业,如果属于「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退伍(役)或结训者」,自退伍、退役或结训日起1年内,仍可用眷属身分参加全民健康保险。 役男退伍后尚未就业,未必需要立即改由户籍所在地公所以第六类身分投保。 健保署曾说明,服义务役或替代役者自退伍后1年内,如果仍未找到工作,可以继续依附父母投保,也可以选择改用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由本人依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规定的投保方式。 原本服役期间的健保身分结束后,仍应接续以符合规定的身分参加健保;符合上述条件者,则可在退伍后1年内继续以眷属身分投保。

退伍1年内没工作,可以继续依附父母投保 健保署指出,成年子女一般若已没有在学、无谋生能力等眷属资格,通常不能一直依附父母投保;不过,应届毕业及服义务役、替代役退伍者另有过渡规定。 其中,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者,在退伍、退役或结训后仍无职业,自该日起1年内,可以用眷属身分参加健保。 健保署常见问答也载明,被保险人的二亲等内直系血亲卑亲属成年且无职业,如果是服兵役退伍未满1年,得以眷属身分参加全民健康保险。 实务上最常见的方式是依附父亲或母亲投保;若无法依附父母,符合相关投保顺序及资格时,也可能依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办理。 实际投保方式则依个人当下具备的身分与投保顺位办理。 「1年内」从哪一天开始算?

依《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者,是从「退伍(役)或结训之日」开始计算1年,而不是从找到第一份工作、办理健保转出,或收到健保通知后才开始计算。 例如,某人于2026年10月1日符合规定退伍,且之后一直没有工作,原则上就是从2026年10月1日起计算这项1年的特殊眷属投保期间。 如果在这1年内找到有一定雇主的工作,原则上投保身分也会跟着改变。 依健保投保规定,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属第一类被保险人,应由服务的公司、机构或雇主办理投保。 不过,《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0条另规定,原有投保资格尚未丧失者,如果从事未逾3个月的短期性工作,仍可用原有投保资格继续参加健保。

不想挂父母名下,也可以到公所投保 除维持眷属身分外,符合条件者也可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 健保署指出,服义务役、替代役退伍后1年内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可以选择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并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市、区公所为投保单位。 目前健保署公布的第六类地区人口平均保险费为每月1377元,其中个人负担60%、政府负担40%,本人每月自付健保费为826元。 至于继续依附父母是否比较便宜,就不一定。 眷属健保费会受到被依附者的投保类别、投保金额等因素影响,因此符合不同投保方式者,仍可依自身情况比较后,选择符合法规的投保身分。 退伍超过1年还没工作,还能继续挂父母吗?

如果单纯是依靠「义务役、替代役退伍后1年内」这项规定,期限届满后,就不能再以这个理由继续保留眷属资格。 《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明定,这项资格只到退伍、退役或结训日起1年内。 超过期限后,如果没有其他可以成为眷属的法定原因,也没有工作、工会会员等其他投保身分,就应改以符合当时状况的身分参加健保;一般无其他投保资格者,通常会回到第六类地区人口投保。 1年眷属资格适用义务役、替代役 法规文本明确限定为「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退伍(役)或结训者」,因此这项规定的适用对象限于义务役及替代役退伍、退役或结训者;志愿役退伍者则须依实际投保身分另行判断。

健保署的投保分类也显示,服役中的义务役军人及替代役役男属第四类保险对象;离开原有身分后,则应依退伍后实际具备的资格办理后续投保。 退伍后投保方式依身分而定 义务役或替代役退伍后暂时没有工作,符合规定者,自退伍、退役或结训日起1年内,可以继续以眷属身分投保,也能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参加健保。 如果选择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目前也不一定要亲自跑一趟公所。 健保署指出,符合第六类投保资格者,可通过「全民健保行动快易通|健康存折」APP的「健保柜台」办理公所加保;若原本已有其他投保身分,则须依实际情况完成相关转出或异动进程。

退伍后1年内的特殊规定,主要是让符合条件的义务役、替代役退伍者保留眷属投保选项;之后若就业或身分改变,健保资格也会依新的投保条件调整。 参考数据: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保险对象有哪些身分限制? 」、健保署「大学应届毕业生正确参加健保可节省保费」、健保署「投保身分-被保险人及眷属」、健保署「第六类荣眷及地区人口适用」、《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0条、第21条。 数据源: 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 《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 本文依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及现行相关法规数据整理,实际投保资格、身分认定与保费金额仍可能因个人情况及后续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相关申办与适用规定请以健保署最新公告或主管机关认定为准。

引用级事实单元(F-Units)

退伍离开部队后,如果还没找到下一份工作,健保该怎么接?

F1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根据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规定,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者退伍、退役或结训后,如果仍没有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1年内仍可用眷属身分参加健保,也能选择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

F2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这1年属于眷属投保资格的延续期间,并非健保可中断1年的宽限期。

F3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依照《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1条,被保险人的二亲等内直系血亲卑亲属,成年且没有职业,如果属于「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退伍(役)或结训者」,自退伍、退役或结训日起1年内,仍可用眷属身分参加全民健康保险。

F4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健保署曾说明,服义务役或替代役者自退伍后1年内,如果仍未找到工作,可以继续依附父母投保,也可以选择改用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由本人依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规定的投保方式。

F5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数字与意义

1年

根据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规定,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者退伍、退役或结训后,如果仍没有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1年内仍可用眷属身分参加健保,也能选择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

常见问题(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退伍离开部队后,如果还没找到下一份工作,健保该怎么接?不少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方式,是到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健保,但其实并非所有退伍者都一定得立刻改成公所投保。根据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规定,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者退伍、退役或结训后,如果仍没有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1年内仍可用眷属身分参加健保,也能选择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这1年属于眷属投保资格的延续期间,并非健保可中断1年的宽限期。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根据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规定,服义务役兵役或替代役者退伍、退役或结训后,如果仍没有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1年内仍可用眷属身分参加健保,也能选择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 这1年属于眷属投保资格的延续期间,并非健保可中断1年的宽限期。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68969)。原文發布時間:202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