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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綠燈,為什麼還不能往前開?前方一出現「1情況」硬闖恐挨罰

原文タイトル

TL;DR · これは何を意味する?

上下班尖峰開車,經常會碰到一種尷尬情況:眼前號誌明明已經變成綠燈,前方車流卻幾乎沒有移動。如果停在原地,後方駕駛可能開始按喇叭;但如果硬著頭皮跟著前車往前開,又可能整輛車卡在交岔路口中央。遇到這種情況,到底該不該趁綠燈先往前?答案是,綠燈代表車輛可以依號誌通行,但不代表前方已經塞住時,仍能直接把車開進交岔路口。

(原文リードからの抜粋・要約ではありません)

ニュース本文

日本語の全文翻訳を準備中です。以下は原文です。

上下班尖峰開車,經常會碰到一種尷尬情況:眼前號誌明明已經變成綠燈,前方車流卻幾乎沒有移動。 如果停在原地,後方駕駛可能開始按喇叭;但如果硬著頭皮跟著前車往前開,又可能整輛車卡在交岔路口中央。 遇到這種情況,到底該不該趁綠燈先往前? 答案是,綠燈代表車輛可以依號誌通行,但不代表前方已經塞住時,仍能直接把車開進交岔路口。 依現行交通規定,如果前方或準備轉彎進入的車道已經壅塞,駕駛應在停止線前等待,避免號誌轉換後仍卡在路口,阻擋其他方向車流。 前面塞車遇到綠燈,可以先開進路口等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行駛至有號誌的交岔路口,如果前行或轉彎車道交通壅塞,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導致號誌轉換後仍無法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也就是說,駕駛即使遇到綠燈,仍要留意路口另一端是否有足夠空間,讓自己的車輛完整通過交岔路口。 例如前方車陣已經一路排到路口另一側,自己的車即使往前開,也只能停在路口中央,此時就應留在停止線前等待。 即使後方車輛催促,也不能因為現在亮綠燈,就直接把車開進已經沒有空間的路口。 綠燈硬開進塞車路口,最高可罰1200元 這種情況並非只有行車禮讓問題,也可能構成交通違規。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駕駛行經有號誌的交岔路口,如果遇到前行或轉彎車道交通擁塞,仍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導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並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依條文內容,是否違規並非只看車輛有沒有越過停止線或曾停在路口內,而要綜合當時前方是否已經壅塞,以及號誌變換後是否仍未通過、妨礙其他車流等情況判斷。 駕駛辯稱「前面公車擋住看不到」,法院仍判敗訴 類似情況過去也曾進入法院。 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曾引述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資料指出,一名駕駛因未保持路口淨空遭員警舉發。 駕駛不服處分,主張當時前方有大型車輛遮擋視線,因此不知道前方車道正在壅塞,等車子開進路口後號誌才發生變換。

法院審理後認為,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市區主要幹道車潮眾多屬於可以預見的情況;駕駛看到前方車輛開始煞車、減速時,也應注意前方可能發生壅塞,等候前車完全駛離路口範圍後,再依當下號誌決定是否前進,最後判駕駛敗訴。 交通單位也提醒,行經交岔路口遇到車況壅塞時,即使前方交通號誌顯示綠燈,仍應在停止線後方等候,避免車輛最後停在行人穿越道或交岔路口內,影響橫向車流及行人通行。 路口沒畫黃色網狀線,也不是就能塞進去 至於路口沒有黃色網狀線,是否就能直接駛入? 現行規定並沒有把黃色網狀線列為保持路口淨空的前提。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範的是有號誌交岔路口遇到前方或轉彎車道交通壅塞的情況,因此,即使路面沒有黃色網狀線,只要前方已經塞到無法讓自己的車完整通過路口,仍不能直接駛入交岔路口。 實際行車時,綠燈亮起後仍應先確認前方車流是否持續移動,以及路口另一側是否留有足夠空間,再決定是否駛入。 如果明顯只能把車停在路口中央,留在停止線後等下一次綠燈,反而比較不容易讓整個路口在號誌轉換後直接「打結」。 尤其尖峰時間,一輛車卡在路口中央,下一個方向即使已經亮綠燈也可能無法正常通過,後方車流繼續堆積,很快就可能形成連鎖壅塞。 若又擋住行人穿越道、轉彎車流或橫向車輛,也會增加彼此發生衝突的風險。

因此,下次碰到「明明是綠燈,但前面根本沒有位置」的情況,判斷重點不是急著跟著前車往前擠,而是先看自己能不能完整離開交岔路口。 綠燈是准許通行的號誌,並不是前方塞住時仍可無條件進入路口的通行證。 資料來源: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本文內容依現行法規及公開資料整理,實際違規認定與裁罰結果仍應依個案事實、現場情況及主管機關認定為準;相關規定如有修正,請以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引用可能な事実単位(F-Units)

上下班尖峰開車,經常會碰到一種尷尬情況:眼前號誌明明已經變成綠燈,前方車流卻幾乎沒有移動。

F1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行駛至有號誌的交岔路口,如果前行或轉彎車道交通壅塞,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導致號誌轉換後仍無法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F2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綠燈硬開進塞車路口,最高可罰1200元 這種情況並非只有行車禮讓問題,也可能構成交通違規。

F3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駕駛行經有號誌的交岔路口,如果遇到前行或轉彎車道交通擁塞,仍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導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並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F4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曾引述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資料指出,一名駕駛因未保持路口淨空遭員警舉發。

F5 本サイト収録原文の原文どおりの文(書式記号と余分な空白のみ除去)· 第 1 段落 · 風傳媒 出典区分:未分類(未確認)

数字と意味

1200

綠燈硬開進塞車路口,最高可罰1200元 這種情況並非只有行車禮讓問題,也可能構成交通違規。

よくある質問(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上下班尖峰開車,經常會碰到一種尷尬情況:眼前號誌明明已經變成綠燈,前方車流卻幾乎沒有移動。如果停在原地,後方駕駛可能開始按喇叭;但如果硬著頭皮跟著前車往前開,又可能整輛車卡在交岔路口中央。遇到這種情況,到底該不該趁綠燈先往前?答案是,綠燈代表車輛可以依號誌通行,但不代表前方已經塞住時,仍能直接把車開進交岔路口。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行駛至有號誌的交岔路口,如果前行或轉彎車道交通壅塞,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導致號誌轉換後仍無法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綠燈硬開進塞車路口,最高可罰1200元 這種情況並非只有行車禮讓問題,也可能構成交通違規。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168651)。原文發布時間:202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