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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父母会在子女结婚时赠送财物作为贺礼,却常担心不小心超过免税额而遭课征赠与税。 财政部国税局特别说明,民众可善用「婚嫁赠与」规定,除了每人每年 244 万元的赠与税免税额之外,父母在子女结婚时还可以各自额外赠与 100 万元且不计入赠与总额。 若善用此规定,父母一年内最多可赠与两名结婚子女合计达 888 万元,全数免缴赠与税。 一年赠与888万元给子女不用缴赠与税! 国税局教1招合法节税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指出,依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 20 条第 1 项第 7 款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时各自赠与价值 100 万元以下的财物,可不计入赠与总额。
这意味着父母除了每人每年各自享有的 244 万元一般赠与税免税额之外,子女结婚时还能各自再额外赠与 100 万元婚嫁财物。 婚嫁赠与 100 万元免计入免税额! 免税额度弹性叠加教学 举例说明,若甲君的女儿预计于今年 10 月完成结婚登记,甲君可以在 9 月先赠与 100 万元作为结婚贺礼,到了 11 月再赠与 244 万元协助子女购屋。 由于前者属于「婚嫁赠与」,后者适用「年度一般免税额」,因此甲君合计赠与 344 万元均无须缴纳赠与税;若配偶也采取相同方式赠与,双方合计可给予女儿 688 万元免税资金。 同年两名子女结婚适用吗?
父母一年最高可合法赠与 888 万元 对于同一年内有两名子女结婚的家庭,国税局指出,只要符合规定,每位子女婚嫁时各自 100 万元以下的赠与,均可分别不计入赠与总额。 举例来说,甲、乙夫妻可先分别赠与儿子与女儿各 244 万元(共计 488 万元);之后当两名子女于同年度完成结婚登记时,父母二人再各自赠与两名子女各 100 万元婚嫁基金(共计 400 万元)。 如此一来,两名子女各自可获得 200 万元婚嫁赠与,全家整体赠与金额高达 888 万元,依旧可依法完全免缴赠与税。 限结婚登记前后6个月内赠与! 「未附结婚证明」恐遭补税 不过,国税局特别提醒,婚嫁赠与并非任何时间点赠与都能适用优惠。
在实务认定上,必须是在子女完成结婚登记日前后 6 个月内的赠与,才能被认定为婚嫁赠与。 此外,在办理赠与税申报时,父母必须检附如户籍誊本等已完成结婚登记的证明文档,方能适用不计入赠与总额的规定。 如果无法提出相关结婚证明,该笔赠与将会被直接并入年度一般赠与总额计算;届时若超过 244 万元的免税额度,超出部分仍须依法课征赠与税。 国税局呼吁父母在规划子女婚嫁资金时,务必精确掌握时间限制与证明文档,以免因申报不符规定而产生补税风险。
赠与项目 / 类别 免税额度(每位父母) 适用对象与次数限制 赠与时间限制与申报必备条件 年度一般赠与额 244 万元 / 年 每人每年固定额度(不限对象与用途) 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运行 子女婚嫁项目赠与 100 万元 / 次 每位子女结婚时,父母二人可各自赠与 100 万 须在子女完成结婚登记日前后 6 个月内赠与 单一子女结婚免税上限 合计 688 万元 父母二人各自出资(一般 244万 + 婚嫁 100万)× 2 人 须检附完成结婚登记之户籍誊本等证明文档 两名子女同年结婚上限 合计 888 万元 父母二人对两名子女分别赠与一般与婚嫁额度 子女皆须完成结婚登记,且赠与皆在前后 6 个月内 Q1:给结婚子女 100 万元婚嫁贺礼,会占用每年的 244 万元免税额吗?
不会。 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父母在子女结婚时各自赠与 100 万元以内的财物属「婚嫁赠与」,不计入当年度赠与总额,因此不会占用每人每年 244 万元的一般赠与免税额,两者可以叠加使用。 Q2:婚嫁赠与 100 万元有时间限制吗? 婚礼前多久给才可以免税? 有的。 国税局指出,实务上认定必须在子女完成结婚登记日前后 6 个月内所发生的赠与,才能被认定为婚嫁赠与并享有免税优惠。 Q3:如果一年内有两个孩子同时结婚,婚嫁赠与的额度可以各算一次吗? 可以。 只要符合规定,每位子女结婚时,父母各自 100 万元内部的婚嫁赠与皆可独立计算。
若父母二人先给两名子女各 244 万元一般赠与,再给各 100 万元婚嫁贺礼,一年最高可赠与两名子女合计 888 万元且完全免税。 Q4:申请婚嫁赠与免税时,向国税局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文档? 办理赠与税申报时,父母必须检附如户籍誊本等已完成结婚登记的证明文档。 若无法提出证明,该笔赠与将被并入当年度一般赠与总额计算,超过 244 万元部分仍会被课征赠与税。 Q5:父母如果给结婚子女超过 100 万元的贺礼,会发生什么事? 若婚嫁赠与金额超过 100 万元,超出 100 万元的额度就会被算入该父母当年度的 244 万元一般赠与总额中。 若该年度一般赠与总额加总后超过 244 万元,超出的部分就必须依法缴纳赠与税。
数据源:财政部台北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