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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顧我國五權憲法中之監察院,自民進黨當年倡議廢除迄今已二十載有餘,其間正反意見分歧。 回顧之前網路投票結果,雖有67.8%網友一面倒喊「廢除」,而主張保留的僅有一成多。 然此一結果,果否真能代表具體民意? 而此固有國體之根本性問題,究係「制度」造成,抑或「人」之因素影響,在現實動態上,容有窮究其實際之必要。 況此次監察委員提名,再次遭到全面否決,更意味此一課題之重要性,不容忽視! 按中華文化迄自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王陽明,迨至國父孫中山先生為止,可謂一脈承襲,其間不僅涵蓋文化,在政治思維上更有著筋脈相連之內在關係與特質。 回首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已歷百年有餘。
值此倡議廢除監察院甚囂麈上,對於倡議廢除之說,不免有極論於前,深唏於後之感? 子曰:「有鄙夫問於我,空空如也;我叩其兩端而竭焉。 」筆者對廢除之論,咸認反對與否,總要說清個理,豈有不能存而不辯不理? 筆者不敏,特提要鈞玄,折衷群言,取捨從違,抒發拙見,用供各界人士指正。 揆諸孫文學說思想,已窮盡發揮政體大本大原之所在,實為一極精微之精神,同時亦是一種極高明、極廣大之新開創,不無有古人所未達之境存其間。 既係如此,對五權創設之議論,皆要能分別出自己的知與不知,始足當之。 切莫誤認不知以為知,也即不應於己之不知處求,當從己之所知處求,如此始能從己之所知,以漸次達於己之所不知。
盱衡國父孫中山先生不僅懂得學習外國之長處,更傳承中華道統文化。 坦白說,如果不照他所主張貫徹落實,誠不知今天的我們,要如何來闡述並發揚這部「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要知國父在此五權憲法中加入監察(考試另論,不在此列),實乃其真知灼見偉大之處。 蓋因伊甚具治國平天下的卓越深邃思維,才有此五權之設計。 怎奈如今之吾等焉知多少? 如若吾人不能真正了解五權之根本思想,萬不能因爲當下執政者之人謀不臧而肆意批評,甚至廢除! 否則中華民國的「國體」成了什麼樣子? 而此一主張絕非守舊頑固,畢竟思想無法造假。 要知「非通五權,不能通監考」,堪稱的論。 衡以現下想廢五權雖有不少,但究其根本,卻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此正因沒有研究五權,不懂五權,所以非但說不清楚,也只是心裡總覺得監察權沒有價值罷了! 研究國父思想定要站在並懂得當時所面對之時代背景,也就是所謂「不廢江河萬古流」的基本概念。 畢竟在沒有國父思想以前,要產出這部思想是極其困難。 但如今有此思想,卻要來批評,容筆者說點重話,至少也得讀懂國父的理念,才能來批評! 審視監察院始終是中華民國最高層級機關之一,立憲者賦予她整飭吏治及防霉除弊之監督角色,至今已有百年之久? 然此獨步全球思想卻在民進黨執政期間,陷入意識形態、人謀不臧,尤其功能不彰情境,堪稱「附贅懸疣」! 1905年孫文在《民報》上闡揚民族、民權、民生之「三民主義」,主張推翻大清君主專制,並建立中華民國。
受到西方思潮與個人經歷影響,在民權主義基礎下提出「權能區分」理論,主張人民有權,政府有能,並進一步發展出「五權憲法」,跟主流之三權分立不同,孫文認為:「我們現在要集合中外的精華,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採用外國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加入中國的考試權和監察權,連成一個很好的完壁,造成一個五權分立的政府。 像這樣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 」孫文認為西方將監察權交由立法機關行使,導致議會往往藉此挾持行政機關形成「議會專制」,因此參考御史諫官制,將監察權從立法權獨立。 換句話說,在孫文構想中監察院與立法院共享議會地位,並各自分擔不同任務。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6號即曾指出:「我國憲法係依據 孫中山先生之遺教而制定,於國民大會外並建立五院,與三權分立制度本難比擬。 國民大會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均由人民直接間接選舉之代表或委員所組成……。 就憲法上地位及職權性質而言,應認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共同相當於民主國家之國會」。 是以,筆者咸認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 縱使有些可以從國外移來,也必然先與本國之固有傳統文化,有一番融合媾通,才能真實發生相當作用。 否則無生命之政治,無配合之制度,決然無法長成,不是嗎? 要知主張廢除固然簡單,容也須提出制度上具體理由,絕非在目前政治紊亂,缺乏中心思想下隨風起舞。
否則不免多所闊略,容有疏失,如此刻劃而求,錙銖而較,姑不論是否大抵誕謾,著實有失其正。 值此中華民國面對台獨等勢力不斷借殼上市,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創建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之監察院,竟成為某些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存在之人士所主張? 試問,民主政治是否可以全不與國父秉持之中華五千年文化傳統有關聯? 監察權之廢除真是制度根本使然? 監察權豈能是此般毫無中心思想者之代罪羔羊? ! 當民進黨公然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前言宗旨,大砍軍公教年金,不斷誣蔑中華民國為流亡政府,甚且在當年高喊廢除監察院之行徑,以迄如今在作賤原有之大法官崇隆地位後,接連將監察院做為行政違法失職之護航者,可謂中華民國的基本大法已是篡權斂財之工具。
畢竟中華民國想要受人尊重,端賴於對精神與文化之貢獻,因為精神與文化才是人類生存基石。 此時中華民國與其他各國相較下,我們更具國際未來之前瞻性。 殊不知,人們對於一個問題之認識需要幾十年,尤其此時對於監察院廢除之證明問題,本不足以完足說明。 姑不論是否目光短淺,抑或別具用心破壞根本國體,此時主張廢除之立場是否已然目見遠方,憂慮重重? 更何況要廢除監察院涉及修憲程序,需要立法院高門檻通過等繁冗程序,難度極高。 究極言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先是高端思想之張揚,才是基層奠基下的實用! 五權彼此間具有內在邏輯聯動關係,筆者認為此時有就此一思想進行補課之要求,而非人云亦云,容筆者保守形容,縱非自廢武功,至少也應表現出高明之處!
且借用儒家尊崇至聖先師之經典語彙《論語,子貢尊孔》,來表達對國父孫中山先生之高度推崇,也即「他人之賢者,丘陵也,猶可踰。 孫文,日月也,無得而踰焉。 是孫文之不可及,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 」是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思想之創立,最具影響及貢獻,殆無人堪與孫文相比倫! 總之,心中沒有孫文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思想的人,又豈會是忠實的執行者? 請不要批評監察制度,要的是針對列位政客人謀不臧的做為去評論,才是的論。 *作者為永嘉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