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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03 发言日期: 1151002 发言时间: 111406 公司代号: 2231 公司名称: 为升 主旨 :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立承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买回库藏股事宜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02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02 2.公司名称:立承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买回股份目的:转让股份予员工 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14,904,069元 预定买回之期间:115/10/05-115/10/0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1,013,193股 买回区间价格(元):14.71元以下. 买回方式:自未上市股票交易市场买回 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1.66 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股):0股 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0股 已申报买回但未运行完毕之情形: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买回股份之会议纪录: 讨论案1 案由:本公司为激励员工及提升员工向心力拟实施库藏股,提请 审议。 说明:1.为激励员工及提升员工向心力,故拟实施库藏股, 每股买回价格不超过新台币14.71元。
- 并依公司法第167-1条规定:
(1) 于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之范围内,收买股份。 拟计划买回股数1,013,193股 (2) 收买股份之总金额上限为:新台币14,904,069元 NTD14.71× 1,013,193股=NTD14,904,069 (3) 前项公司收买之股份,应于三年内转让于员工,届期未转让者, 视为公司未发行股份,并为变更登记。 (4) 公司依第一项规定收买之股份,不得享有股东权利。 6.因应措施: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