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02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本公司拟发行普通股37,500,000~75,00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2.5元 5.发行总金额: 发行总金额视发行价格而定。 6.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股数拟授权董事长依相关法令规定暨视实际情况订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 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提拨10%由本公司员工认购 8.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 发行新股总数之90%,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持股比例认购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原股东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东于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 机构办理拼凑,逾期未拼凑或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之股数,授权董事长 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足之。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采无实体发行,其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案于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订定认股基准日、现金增资基准日、 停止过户期间、原股东及员工缴款期间、特定人缴款期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2)本次增资计划所定之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发行条件及方式、资金来源、计划项目 、预定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暨其他相关事宜如未来经主管机关修正,或 因法令规定及因客观环境之营运评估而须变更时,授权董事长视实际情况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