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02 2.公司名称:和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处理准则」规定,于本公司股票在财团法人中华 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初次上柜挂牌前,公告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名称、办公处所及联 络电话。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1)股务代理机构: 宏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 (2)股务代理机构办公处所: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四段236号3楼 (3)股务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已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