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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洪学广 高雄2日电)高雄穆姓男子报案将张姓车行同事打死,并载尸前往楠梓警分局自首。警方查出包括车行负责人和员工、穆男友人等7名涉案共犯。桥检依重伤害致死罪声押穆男,获桥头地院裁准。
桥头地方法院下午通过消息说明,穆男涉在其楠梓区工作车行,伙同数名不详友人殴打张姓被害人致死,涉犯重伤害致死案件。经桥头地院讯问穆男后,认为其涉犯最轻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灭证之虞,并有羁押必要性,裁定羁押2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可抗告。
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通过监视器画面和科技比对,查获除穆男外仍有7名共犯,再通知拘提林姓、刘姓、吴姓、杨姓、2位陈姓、叶姓等7名共犯到案,当中包含车行负责人和其余员工,警方询后已移送桥头地检署,检方目前正复讯涉案共犯。
全案起于,穆男9月30日先打电话至楠梓分局,表示自己失手将人打死,随后于当天晚间10时许开车前往警局自首。警方初步查看有1名男子倒卧后车厢,随即通知救护人员确认已无生命迹象,并逮捕穆男。
穆男起初向警方供称,和死者为车行同事关系,犯罪起因疑为与死者有新台币10万元金钱纠纷,2人相约谈判时,穆男自称是以热熔胶条殴打致死。警方前往犯嫌指称的第一现场勘查,并未发现打斗痕迹,也未找到凶器。
检警调查,穆男9月30日凌晨1时许在车行与数名不详友人持热熔胶及棍棒等工具,持续殴打张男头部、臀部、四肢等身体多处,造成张男死亡。(编辑:李亨山)1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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