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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吴书纬 台北2日电)针对桃园市政府期盼中央尽速通过「桃园市可负担住宅兴办管理自治条例」,内政部国土管理署今天表示,桃园市政府推动的可负担住宅属于出售型住宅,并非社宅,与国家「只租不卖」政策有所差异,但中央对于住宅照顾政策朝向多元发展,并不反对。
国土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桃园市政府推动的可负担住宅并非社会住宅,与国家现行住宅政策「只租不卖」有所差异,但考量各县市区域发展与居住需求差异,中央对于住宅照顾政策朝向多元发展,并不反对。
国土署指出,依据住宅法及现有住宅政策,包括直接兴办社会住宅、社会住宅包租代管与租金补贴,都是协助民众依照自身居住与生活需求,租到合适的房子。
国土署表示,如何让国内有限土地创造更多居住支持,需要中央与地方共同努力,无论是通过国有土地与房舍盘点,利用危老重建、容积奖励及鼓励民间提供社会住宅等措施,凡是能提供民众优质且可负担的居住选择政策,中央都不反对。
国土署提醒桃园市政府,其预计推动的可负担住宅,是由民众出资承购,房屋产权及土地要信托给第三方,购买者没有完全取得产权,过往国内已有地上权住宅、使用权住宅所衍生的买卖纠纷与争议,请桃园市政府也要从民众权益守护角度进行全盘思考及建置因应措施。(编辑:苏志宗)1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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