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02 发言日期: 1151001 发言时间: 182212 公司代号: 6695 公司名称: 芯鼎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5年第一次股东临时会决议解除本公司董事 及其代表人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条款: 第2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01 说明: 1.股东会决议日:115/10/01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1)林哲伟先生/祥硕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詹文雄先生/祥硕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庄景涪先生/祥硕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李志豪先生/祥硕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于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内。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已出席表决总权数:57,369,312权 赞成权数53,934,474权(其中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数37,215,680权), 占出席总权数94.01 %; 反对权数561,289权(其中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数561,289权), 占出席总权数0.97 %; 无效权数0权(其中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数0权), 占出席总权数0%; 弃权/未投票权数2,873,549权(其中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数2,763,548权), 占出席总权数5.00 %;,赞成权数超过法定数额,本案照案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