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02 发言日期: 1151001 发言时间: 151631 公司代号: 6914 公司名称: 阜尔运通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所出具之承诺事项暨其后续运行情形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01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01 2.公司名称:阜尔运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证上一字第1121805528号函 及台证上一字第1121806212号函办理。
6.因应措施: 本公司申请股票初次上市时所出具之承诺事项暨后续运行情形如下: 承诺事项: (1)承诺增订下列事项于本公司章程,并提最近一次股东会通过:本公司之子公司 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竑穗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此后办理现金增资时,本公司应按原 有股份比例分认,如未认足按原有股份比例得认购之额度,须先提本公司董事会 决议通过,并经股东会同意,始得为之。 本公司处分、移转或降低对子公司岳洋 股份有限公司及竑穗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亦同。 另应强化对该二子公司之 监理,该二子公司之相关内控办法、年度稽核计划及运行情形应提报本公司审计 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
(2)承诺本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竑穗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底, 部分自营或代开发票物业管理停车场未取具停车场登记证之场站,于本公司股票 上市挂牌前取具停车场登记证,无法改善者,承诺于本公司股票上市挂牌前停止 营运、关场、完成解约或合约到期前仍无法改善者,将不再续约,另前揭作业列 为每年年度稽核计划之稽核项目,并委托会计师于上市挂牌后连续三年就取得停 车场登记证及子公司监理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形取得审查报告。 运行情形: (1)本公司于113/06/27股东常会通过修章案。 (2)本公司于114年3月13日及115年3月10日取得会计师出具113年度及114年度内部控制 制度有效性判断项目可维持有效性确信结论之报告。
(3)115年度会计师审查进行中,本公司尚未取得审查报告。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