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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又」要停摆了! 立法院在九月二十九日,对于赖总统提名的27名监委人选行使同意权。 投票结果,27名被提名人全数不通过。 没有监委就意味着整座监察院只能搁着,什么职权都不能行使。 堂堂五权宪法,五院之一的监察院陷入停工,实在可悲。 但更可悲的是,在监察院组织设计不当,加上近年来监察权没有发挥效用的情况下,一般民众可能真的毫不在意监察院停工。 五院比一比,另外四院都是不可一日或缺的。 行政院是政府运作的内核;立法院是法律与预算审议者;司法院除了大法官释宪外,更重要的是庞杂的司法行政工作;考试院则是办理专技与公务人员考试外,还要处理公务员的铨叙、退休、保障等事务。
所以这几个院,不管你喜不喜欢,都不能当机,否则国家政务与行政事项就一起瘫痪。 因为这四个院如此重要,所以即使你不喜欢五权宪法,或是看立法院、行政院的政治人物不顺眼,也会知道它不能停。 但监察院不一样,它很容易被认为可有可无。 弹劾、纠举,是针对公务员违法失职予以追究,公务员惩戒本来就可以借由其他管道来处理—机关直接移送惩戒法庭,或是首长根据公务人员考绩法迳行惩处(可至免职)。 所以监察院并非绝对必要之存在。 至于纠正、调查,本来就没有拘束力,大多数机关面对监察院的调查与纠正,也只是增加一点公文作业流程,鲜少真的被迫改进的。 遥想阿扁当年,监察院同样在总统与立法院斗气的情况下,当机了三年半(2005.2.1-2008.7.31)。
立法院就是不审议陈水扁总统提出的总人选,让监察院空转。 民众似乎也没什么感觉,一点儿也没有怪罪立法院杯葛使监察院停摆,反而在2008年选举还让马英九与国民党大胜,取得总统大位与立法院多数。 现在眼看着同样的局面又要来了,虽然民进党大声批评立法院非理性杯葛,但人民应该也是同样不在乎吧? 而且,这次的停摆,人民会比十一年前更不在乎,更冷感。 为什么呢? 首先,很多人还记得上次监察院的停摆,国家似乎没有遭到任何冲击、危难,所以已经知道监察院不动也没啥关系。 其次,在赖政府与蓝白立法院这几年的冲突下,人民也已经习惯,知道赖总统就是不肯先进行党政协调,立法院对这样强硬片面提名也必然不买单,结果必然是通通否决。
回想一下赖政府这几年,任何需要立法院同意的「人事案」,除非「不可一日或缺」,否则在双方各自强硬的情况下,都会当机:大法官、NCC、公视董事都是如此,现在再加上个监察院,四大皆空刚刚好。 老百姓已经看习惯了,也不抱希望了。 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则是监察委员的表现:在民进党已经执政十年的情况下,监察院办了什么对付执政党的大案? 在2024年「国会调查权」辩论时,主张废除监察院的民进党大声说立法院不可以有调查权,因为监察院才是监督政府最主要的机关。 但请问在蔡英文总统任内,五院一体的情况下,独立的监察院有发挥什么特别的监督功效吗? 赖清德总统就任以来,许多作风争议更大,监察院做了什么?
如果不能监督大权在握的执政者,却斤斤计较去纠正地方政府各种鸡毛蒜皮小事,那为什么需要监察院? 我国的监察院先天不良。 因为纠正、调查等权限,不像其他国家,是由具有政治力量(预算、法案、弹劾)的国会来行使,自然容易变成空包弹。 唯一有力量的弹劾,却又只是移送惩戒法庭处理。 在这种结构下,若要让人觉得监察院有存在的价值,那就必须是监察委员勇于任事,让人民看到「有你真好」。 否则,它就只是人民在其他管道都输了,最后来发牢骚的地方(陈情);更糟的是,监察院会被人看做护航院、酬庸院。 这样的组织,就算当机,人民当然不在乎。
所以,监察院的停摆,一部份是总统与立法院意气用事造成的,但监察委员没有好好展现「舍我其谁」的气魄,证明自己有用,也要负起很大责任。 大法官在释字632号解释表示:「若因立法院为不同意之决定,致监察院暂时无从行使职权者,总统仍应继续提名适当人选,咨请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亦应积极行使同意权,此系总统与立法院之宪法上义务。 是总统如消极不为提名,或立法院消极不行使同意权,致监察院不能行使职权、发挥功能,国家宪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坏,自为宪法所不许。 」当年是立法院不肯审查,现在立法院已经行使「不同意」的权限,球回到总统这儿:赖总统会继续提名,还是会像大法官人选那样,就一直搁着,拿这个当吵架本?
就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赖总统是否在乎监察院能否运作? *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本文由《禾流论坛》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