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在此次新华社公布的中美元首会晤「八点成果共识」中,有一条格外引人注目:「两国元首同意伊朗应履行不发展核武器的承诺,任何国家或机构都不得对国际水道征收通行费。 」 这一表述很快引起不同解读。 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中国对伊朗政策出现重大变化的信号:在美国持续向伊朗施加军事和经济压力的背景下,北京在如此高层级的中美外交成果中与华盛顿共同对伊朗提出要求,意味着中国正在疏远伊朗,甚至开始向美国立场靠拢。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更多体现了某种「守正创新」:既守住了根本,又在新的外交语境中作出了新的表达。
中国长期以来就反对伊朗发展核武器,也一直主张保障荷姆兹海峡等国际航道畅通;此次中美元首会晤,是在特殊外交语境下,对原有立场进行了新的表述和政治确认。 本文从政策原则(Policy Principles)、外交表述(Diplomatic Discourse)和战略对齐(Strategic Alignment)三个层面来探讨这一问题。 如果仔细梳理今年 5月王毅与伊朗外长阿拉格齐会谈、9月16 日王毅再次会见阿拉格齐,以及中美元首会晤后的「八点成果共识」,并对照中国外交部、新华社和白宫公布的原始文本,可以看到:后一种解释似乎具有更充分的文本依据。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简单理解为「什么都没有发生」。
需要强调的是,变化主要发生在外交语境、共同表述的政治层级以及由此释放的政治信号上,而不是政策原则本身。 一、「伊朗不发展核武器」并不是中国的新立场: 判断中国是否改变了对伊朗政策,首先需要区分两个问题:第一,中国是否反对伊朗拥有核武器? 第二,中国是否接受美国处理伊朗核问题的方式? 这实际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一方面承认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核武器缔约国和平利用核能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也一直明确支持核不扩散,并肯定伊朗「不发展核武器」的承诺。 真正长期存在的中美分歧,与其说在于「伊朗是否应该拥有核武器」,不如说更多在于「应当通过什么方式实现伊朗不拥核」。
今年5月6 日,王毅在北京同阿拉格齐会谈时,已经把核问题和荷姆兹海峡问题同时放在中方的公开表述中。 中国外交部中文稿的关键原文是:「关于海峡问题,国际社会对恢复海峡正常安全通行有共同关切,中方希望当事方尽快回应国际社会的强烈呼声。 关于核问题,中方赞赏伊朗关于不发展核武器的承诺,同时认为伊朗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正当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026年5月6 日,《王毅同伊朗外长阿拉格齐会谈》) 这段话尤其重要。 它说明,至少在 9 月中美元首会晤数月之前,中国已经公开接受两个基本命题:伊朗应坚持不发展核武器;荷姆兹海峡应恢复正常、安全通行。
更重要的是,这些话是王毅直接面对伊朗外长所表达的,而不是为了中美元首峰会临时创造出来的立场。 因此,9月峰会成果中的「伊朗应履行不发展核武器的承诺」,从政策内容来看,并没有越过中国此前公开立场的边界。 中国仍然强调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正当权利、外交谈判以及政治解决;而美国,特别是特朗普政府,则更强调威慑、制裁和结果导向。 反对伊朗发展核武器本身,并不足以证明北京已经接受华盛顿的整体伊朗政策。 二、荷姆兹海峡问题同样具有明显的政策连续性: 这种连续性在9月 16日王毅再次会见阿拉格齐时表现得更加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会谈发生在习近平访美前大约一个星期。 王毅一方面强调中伊是全面战略伙伴,另一方面明确要求尽早开放荷姆兹海峡。
「我们敦促各方采取有效措施,早日开放荷姆兹海峡,维护国际航道畅通安全,维护国际能源运输和产供链稳定。 」 同一份会谈通稿中还有一句对判断政策连续性尤其重要的话:「中国对伊朗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安理会和多边平台上始终主持公道,反对使用武力,维护国际关系准则。 」 这使时间关系变得非常清楚:在中美元首会晤之前,北京已经公开要求开放荷姆兹海峡,同时仍然强调对伊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因此,从「恢复海峡正常安全通行」发展到「维护国际航道畅通安全」,再到峰会成果中的「任何国家或机构都不得对国际水道征收通行费」,措辞虽然逐步变得具体,基本政策逻辑却具有明显连续性。
从5月6日到9月25日:一条清楚的政策时间线: 把三个时间点并列起来观察,政策脉络就更加清楚。 5月6日:不发展核武器 + 恢复荷姆兹海峡正常安全通行。 9月16日:对伊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明确要求早日开放荷姆兹海峡、维护国际航道畅通安全。 9月25日:不发展核武器 + 国际水道不得征收通行费,被提升为中美元首共同确认的成果。 新华社公布的「八点成果共识」第三条原文为:「两国元首同意伊朗应履行不发展核武器的承诺,任何国家或机构都不得对国际水道征收通行费。
」 “The two heads of state agree that Iran should honor its commitment to notdeveloping nuclear weapons, and no country or institution can be allowed to impose tolls on international waterways.” 耐人寻味的是,白宫对同一成果的英文表述则是:“They agreed that Iran can never have a nuclear weapon and that no country or institution can be allowed to impose tolls on international waterways.” 「两国元首同意,伊朗绝不能拥有核武器,任何国家或机构都不得对国际水道征收通行费。
」 因此,如果把问题严格限定在「伊朗核武器」和「荷姆兹海峡/国际水道」这两个议题上,那么将此次表述解释为「中国倒向美国」或者「中国改变了对伊朗的基本立场」,目前并没有充分证据。 更符合上述官方文本所呈现出来的事实是:中国的基本政策具有明显连续性,但其中与美国存在交集的部分,在中美元首峰会这一特殊外交框架下被重新提炼、组合,并上升为两国元首共同确认的政治原则。 中国过去谈伊朗核问题时,通常把几个原则放在一起:伊朗承诺不发展核武器;伊朗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合法权利;国际原子能机构应发挥监督作用;有关方面应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反对军事打击和单边制裁。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中国相对完整的伊朗核问题叙事。
此次中美元首成果中,其中一个部分被单独抽取出来——「伊朗应履行不发展核武器的承诺」。 这当然不能证明中国放弃了那些立场,却说明北京愿意从自己原有的一整套伊朗政策中,抽取与美国存在交集的部分,将其提升为中美元首共同确认的政治原则。 与其说这是政策转向,不如说这是一次「选择性强调」(selective emphasis):政策内容本身大体延续,但被强调的内容、表达这一内容的外交场合,以及共同确认这一内容的政治主体发生了变化。 三、中美实际上在用不同的政治语言解释同一个共识: 新华社英文稿与白宫 Fact Sheet 的差异尤其值得注意。
新华社英文稿说: “Iran should honor its commitment to not developing nuclear weapons.” 白宫则表述为:“Iran can never have a nuclear weapon.” 两句话表面上指向同一个结果——伊朗不能拥有核武器——但政治逻辑并不完全相同。 中国版本的逻辑起点是伊朗已经作出的承诺:既然伊朗承诺不发展核武器,就应当履行这一承诺。 美国版本则直接规定一个结果:伊朗绝不能拥有核武器。 前者更接近中国长期以来围绕《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国际承诺和外交谈判形成的话语体系;后者则更符合特朗普政府强调威慑和结果的政治语言。
也就是说,中美在这里找到了一个共同政策交集,却没有完全采用同一种政治叙事。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中方并没有把海峡问题写成「伊朗不得对荷姆兹海峡征收通行费」,而是使用了「任何国家或机构都不得对国际水道征收通行费」的普遍化表达。 在现实语境中,这当然主要与伊朗和荷姆兹海峡有关,但从文本本身来看,它适用于所有国家和机构。 北京接受的是一个关于国际航道的普遍原则,而不是一条只针对伊朗的谴责性命题。 因此,准确的概括应该是:中国对伊朗的基本政策并未显示出战略性转向,但北京将原有政策中与美国存在交集的部分,从自身外交立场提升为中美元首共同确认的政治原则。 这体现的不是已经得到证明的战略重新站队,而是外交表述、议题选择和政治信号上的调整。
据此,可以作如下总结: 政策原则(Policy Principles):延续既有政策,基本未变。 外交表述(Diplomatic Discourse):出现了新的调整。 战略对齐(Strategic Alignment):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此次峰会真正值得观察的地方在于:北京并没有因为与华盛顿形成政策交集,就自动放弃自身长期形成的伊朗政策框架;但它愿意把其中与美国重叠的部分拿出来,作为中美元首共同成果。 更准确地说,中国对伊政策的基本原则保持了连续性,但外交表达、议题选择以及政治确认的层级发生了具有实际意义的调整。 *作者为美籍华裔学者,《聚传媒》授权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