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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看到疑似有越南人士兜售狗肉,动保团体佯装要购买与卖家联系,但对方多次更改地点与时间,最后9月27日晚间约好在湖口一带面交,结果打开塑料袋一看,研判是狗肉与内脏,重达7.1公斤。 新竹县议员朱健铭表示,「中秋嘛,他们越南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会去订购,饮食文化不同,可是来台湾,你就必须要遵守我们台湾的法律。 」台湾《动保法》明文规定不得宰杀狗或贩卖屠体,否则重罚。 新竹县动保所长何志丰指出,「他是有持有的部分,依照《动保法》处5万到25万的一个行政罚锾,他有宰杀的部分,他是有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0到200万的一个罚锾。
」从动保团体的脸书可见,不只新竹,苗栗与桃园都传出疑似贩卖狗肉,怀疑在国内已有地下狗肉交易链,从网络接单到有人提供肉品、运送与交易,至于违反贩卖狗肉是否多为越南移工,农业部表示尚无统计,但持续加强宣导。 农业部动保司副司长陈中兴说,「第一个他入境的时候,一定会有这些法规的一个说明,那第二个就是他们去入职的时候,劳动部那边也会有说明不会说只宣导一次。 」在成大取得博士学位目前在高科大任教的学者阮氏青河表示,在越南吃狗肉并不违法,请吃狗肉甚至在表达尊重,但认为来到台湾应该遵守台湾法律。
高科大助理教授阮氏青河指出,「在越南是没有任何的法规说你不可以吃狗,狗肉这个不是只有越南一个国家有吃的,那其他国家来到台湾,只要有就是触犯到台湾的法规的话,那就按照法规去处罚就好了,不需要去说哪里人、哪里人野蛮。 」阮氏青河指出,韩国越南等国都有吃狗肉习惯,但入境台湾还吃就违法,且可能导致处罚,甚至驱逐出境,想留在台湾就要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