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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吕晏慈 台北1日电)财政部赋税署今天表示,延长停征公司债、金融债券及被动式债券ETF受益凭证证交税,并扩大适用范围,预期可带动营业税、营所税等其他税收成长,每年估约新台币150亿余元。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证券交易税条例第2条之1修正草案,延长停征公司债、金融债券及被动式债券ETF受益凭证证交税实施期间10年至民国125年12月31日,并扩大适用范围到主动式债券ETF受益凭证。
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李志忠今天在例行记者会说明,由于相关租税优惠措施将于今年底届期,经金管会评估措施确有助资本市场活络及发展,另考量主动式债券ETF与被动式债券ETF商品性质相近,租税待遇允宜一致。
李志忠表示,该修正法案将会同金管会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盼于今年底前完成修法,无缝接轨。
官员说明,尽管停征债券及被动式债券ETF受益凭证证交税,会损失证交税税收,但市场活络也会带动营业税、营所税等税目成长。据统计,自106年至114年间,相关措施每年增加税收约90亿元左右,未来延长租税优惠措施及扩大适用范围后,每年增加税收估约150亿余元。
根据金管会税式支出评估报告,修法将持续活络债券市场,据统计,公司债及金融债券去年发行余额约新台币4.66兆元,预期125年将达约17.96兆元;去年成交金额约19.73兆元,预估125年可达约93.19兆元。
债券ETF(被动式与主动式)方面,去年发行规模约3.02兆元,预估125年可达约12.75兆元;去年成交金额约2.16兆元,预估125年可达约7.65兆元。(编辑:张均懋)1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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