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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呂晏慈 台北1日電)財政部賦稅署今天表示,延長停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證交稅,並擴大適用範圍,預期可帶動營業稅、營所稅等其他稅收成長,每年估約新台幣150億餘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延長停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證交稅實施期間10年至民國125年12月31日,並擴大適用範圍到主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由於相關租稅優惠措施將於今年底屆期,經金管會評估措施確有助資本市場活絡及發展,另考量主動式債券ETF與被動式債券ETF商品性質相近,租稅待遇允宜一致。
李志忠表示,該修正法案將會同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盼於今年底前完成修法,無縫接軌。
官員說明,儘管停徵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證交稅,會損失證交稅稅收,但市場活絡也會帶動營業稅、營所稅等稅目成長。據統計,自106年至114年間,相關措施每年增加稅收約90億元左右,未來延長租稅優惠措施及擴大適用範圍後,每年增加稅收估約150億餘元。
根據金管會稅式支出評估報告,修法將持續活絡債券市場,據統計,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去年發行餘額約新台幣4.66兆元,預期125年將達約17.96兆元;去年成交金額約19.73兆元,預估125年可達約93.19兆元。
債券ETF(被動式與主動式)方面,去年發行規模約3.02兆元,預估125年可達約12.75兆元;去年成交金額約2.16兆元,預估125年可達約7.65兆元。(編輯:張均懋)1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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