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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01 发言日期: 1150930 发言时间: 230500 公司代号: 3447 公司名称: 展达 主旨 : 代子公司展达通信(苏州)有限公司公告民事诉讼案之一审诉讼结果 符合条款: 第2款 事实发生日: 1150930 说明: 1.法律事件之当事人: 原告: 茂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本公司之子公司展达通信(苏州)有限公司(下称展达苏州)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称或处分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关文书案号:(2025)苏05民初823号 4.事实发生日:115/09/30 5.发生原委(含争讼标的): 展达苏州与原告之采购合同争议,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履行合约义务并给付包含 货款及诉讼费用等美金454万元。
6.处理过程:原告原向法院请求履约及赔偿约454万美元,经展达苏州委请律师积极应诉, 法院支持展达苏州部分主张,判决应履约及赔偿金额降至约301万美元。 虽履约及赔偿金额已大幅降低,惟本集团将评估委请律师上诉并向客户求偿。 7.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及预估影响金额: (1)本集团拟于115年第三季财报认列一审判决之赔偿准备计新台币95,843仟元。 (2)目前本集团营运资金充足,评估对公司财务及业务尚无重大影响。 8.因应措施及改善情形:本集团将依法与委任律师研议后续法律进程,以维护公司权益。
9.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2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