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01 发言日期: 1150930 发言时间: 170924 公司代号: 3311 公司名称: 闳晖 主旨 : 代子公司Xiamen FDK Corporation公告,添加资金贷与 金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且达本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 净值百分之二以上 符合条款: 第23款 事实发生日: 1150930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09/30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Baotou FDK Co., Ltd.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 Xiamen FDK、Baotou FDK分别为FDK Corporation 持有股权100%及94.4%之子公司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438,387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94,982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是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94,982 (8)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 营运周转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242,389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156,456 5.计息方式: 依合约规定 6.还款之: (1)条件: 本金于到期日全部一次偿还 (2)日期: 依合约规定办理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659,145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18.00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