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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鞭刑的在台新加坡宣教士表示,「要是没有这么多次的鞭刑,有可能就不会想走向这个改变的道路,这个鞭刑真是把我们打醒了。 」通过电话连接,曾亲身体会鞭刑的新加坡籍宣教士分享自己的经验,过去曾涉入贩毒、运毒而二度受刑,如今改过自新,认为鞭刑可有效阻止更严重的犯行。 而国民党团先前提出「鞭刑公投」,遭中选会驳回后,立院新会期再喊出要推动修法,将鞭刑入法。 国民党立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洪孟楷指出,「就是针对中华民国《刑法》部分条文的修正草案,来增加从刑的部分,也就是把强制鞭打、鞭刑纳入,只要你不诈骗、你不毒驾、你不性侵、你不虐童,说实在话,这些修法跟你没有关系。
」根据草案规定,法院得声明3下以上、12下以下强制鞭打,数罪并罚最高12下;不过当中,行为时未满18岁,以及运行时年满65岁的人,则不得运行。 主要适用的4类重大犯罪,包括毒驾、重大性暴力、重大儿虐等致死、致重伤案件,也包含了符合门槛的重大加重诈欺,其中规定须经声明3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犯罪所得达500万元以上或被害人达3人以上,始得并予声明。 民众党团表示尊重;民进党团则强调多数民主法治国家已扬弃「肉刑」相关规定,呼吁审慎立法。 民众党立院党团干事长洪毓祥表示,「这种刑罚手段的重大调整,必须经过充分的公共讨论,民众党团我们先前也有举办过党内的辩论,就是希望让不同观点都能获得呈现。
」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庄瑞雄指出,「是不是鞭子拿出来打下去以后,这些犯罪就可以遏止? 鞭刑官怎么来设置,然后鞭刑要编在哪个地方,大家先好好讨论清楚。 」法务部回应,有鉴于鞭刑并非多数国家采用,而学者专家也认为有违反两公约的疑虑,将持续广纳各界意见、审慎研议。 至于「鞭刑入法」若行政院不副署或宪法法庭判决违宪,国民党团也强调,会提出相对的反制,包括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大幅提高重大犯罪法定刑的下限、严格限缩假释门槛等,来回应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