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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鞭刑的在台新加坡宣教士表示,「要是沒有這麼多次的鞭刑,有可能就不會想走向這個改變的道路,這個鞭刑真是把我們打醒了。 」透過電話連線,曾親身體會鞭刑的新加坡籍宣教士分享自己的經驗,過去曾涉入販毒、運毒而二度受刑,如今改過自新,認為鞭刑可有效阻止更嚴重的犯行。 而國民黨團先前提出「鞭刑公投」,遭中選會駁回後,立院新會期再喊出要推動修法,將鞭刑入法。 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指出,「就是針對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來增加從刑的部分,也就是把強制鞭打、鞭刑納入,只要你不詐騙、你不毒駕、你不性侵、你不虐童,說實在話,這些修法跟你沒有關係。
」根據草案規定,法院得宣告3下以上、12下以下強制鞭打,數罪併罰最高12下;不過當中,行為時未滿18歲,以及執行時年滿65歲的人,則不得執行。 主要適用的4類重大犯罪,包括毒駕、重大性暴力、重大兒虐等致死、致重傷案件,也包含了符合門檻的重大加重詐欺,其中規定須經宣告3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犯罪所得達500萬元以上或被害人達3人以上,始得併予宣告。 民眾黨團表示尊重;民進黨團則強調多數民主法治國家已揚棄「肉刑」相關規定,呼籲審慎立法。 民眾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洪毓祥表示,「這種刑罰手段的重大調整,必須經過充分的公共討論,民眾黨團我們先前也有舉辦過黨內的辯論,就是希望讓不同觀點都能獲得呈現。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指出,「是不是鞭子拿出來打下去以後,這些犯罪就可以遏止? 鞭刑官怎麼來設置,然後鞭刑要編在哪個地方,大家先好好討論清楚。 」法務部回應,有鑑於鞭刑並非多數國家採用,而學者專家也認為有違反兩公約的疑慮,將持續廣納各界意見、審慎研議。 至於「鞭刑入法」若行政院不副署或憲法法庭判決違憲,國民黨團也強調,會提出相對的反制,包括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大幅提高重大犯罪法定刑的下限、嚴格限縮假釋門檻等,來回應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