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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看身心科,是否一定要家长陪同或同意? 有网友今(2026)年8月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案,建议创建青少年心理健康就医弹性制度,例如16岁以上青少年可自行接受身心科初步评估,不需要家长陪同,目前已有5700多人附议,跨过提案门槛。 台北市高中生陈同学表示,「我希望我自己一个人去就好,通常不会想要跟爸妈讲真实的话吧。 」;台北市高中生张同学认为,「觉得让家长去了解,然后同时身心科的医生可以跟爸妈说,孩子有这个状况,通常是因为家里的什么问题造成。 」由于目前《医疗法》并未强制要求未成年人就医必须有家长陪同,但部分医疗院所自行规定,需有家长陪同或法定代理人同意。
因此提案人指出,部分青少年的忧郁、焦虑或其他心理健康问题,可能与家庭冲突、暴力等因素有关,若一律要求家长陪同或同意,恐怕让部分青少年因害怕遭责备、处罚等,而不敢寻求医疗协助。 台湾儿童青少年精神专科医师叶启斌指出,「他们的压力其实是来自于父母的这样的状况下面,他们希望得到这个身心科医师的心理支持的状况下面,他们也不希望父母亲能够会来陪同。 」不过卫福部长石崇良指出,先前已依照《心理师法》做出函释,青少年若是接受心理咨商,不一定需要家长陪同。 卫福部长石崇良说明,「整个咨商的过程当中,是以他最大利益的考量情形之下来进行的话,那就不一定一定要强制的,要求一定要有这个家长的陪伴。
」石崇良强调,一定要以当事人最大利益为考量;若涉及身心科就诊、接受诊断及药物治疗等,因另涉及《医疗法》、《医师法》等相关法规,是否能免除家长同意或陪同,仍有待内部相关单位共同研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