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0930 发言日期: 1150929 发言时间: 211625 公司代号: 4414 公司名称: 如兴 主旨 : 代子公司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四款及证交所台证上一 字第1140010625号函指示公告 符合条款: 第22款 事实发生日: 1150929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09/29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Nagapeace Corporation Limited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与提供保证常州东奥服装有限公司同为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4,686,158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316,900 (5)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94,2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411,1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58,450 (8)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原因: 因应集团资金调度需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2,415,908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合约到期还款解除。 (2)日期: 合约到期还款解除。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6,825,276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8,659,955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205.88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67.50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