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0930 发言日期: 1150929 发言时间: 181458 公司代号: 2406 公司名称: 国硕 主旨 : 公告子公司禾迅绿电(股)公司拟向主管机关申请变更115年 度现金增资案发行股数及延长特定人缴款期间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0929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09/29 2.公司名称:国硕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1)禾迅绿电(股)公司(以下简称禾迅绿电)于115年06月22日董事会决议办理现金增资 发行普通股,并授权禾迅绿电董事长处理本次现金增资之主要内容及一切发行事宜, 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07月21日金管证发字第1150349934号函核准,生效本次 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6,250,000股申报生效在案。
(2)因考量近期国内资本市场变化、并综合考量股东权益及公司整体利益,由禾迅绿电 董事长于115年09月29日出具声明书,拟调整本次现金增资发行股数,自6,250,000股 调整为2,250,000股,发行价格维持每股新台币27元,总募集金额为新台币60,750,000 元,因调整后相关作业期间将超过原募集期限,故拟同时向主管机关申请延长募集期 限,俾使本次募资作业顺利完成。 6.因应措施: (1)禾迅绿电本次现金增资调整发行股数及延长特定人缴款期间案,将呈报主管机关核 备。 (2)禾迅绿电本次现金增资调整发行股数及延长特定人缴款期间案,不影响原增资目的 之运行。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本案待禾迅绿电取得主管机关核准后再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