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0930 发言日期: 1150929 发言时间: 161121 公司代号: 6214 公司名称: 精诚 主旨 : 本公司接获台信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收购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案之延长公开收购期间通知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0929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09/29 2.公司名称:精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于115年9月29日接获台信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收购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案之延长公开收购期间通知。
主要内容: (一)原预定公开收购期间:自(台湾时间)115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起至115年10月6日 (下称「收购期间届满日」)下午3时30分止。 (二)延长公开收购期间:自(台湾时间)115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起至115年11月5日 (下称「延长期间届满日」)下午3时30分止。 (三)延长公开收购期间之理由:本次公开收购以取得公平交易委员会不禁止台信电讯 股份有限公司与精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结合之决定为成就条件之一,惟截至本公告 日止,公平交易委员会仍在审查中。 6.因应措施: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台信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于115年9月29日依法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延长公开收购 期间30日。 经延长后,本次公开收购期间届满日将至115年11月5日止。 另本次公开 收购案之其他条件维持不变,公开收购对价仍预定于延长期间届满日次日起算五个 营业日(含第五个营业日)以内拨付。